近日,廣州市環保局網站發佈了《關於輕型汽車執行第六階段國家機動車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
《意見稿》提出,計劃自2019年1月1日起,對新車和外地轉入車輛(輕型汽車)提前實施國VI(國六)標準。此前,深圳政府也已發佈徵求意見稿,也就是說,明年起不符合國Ⅵ(國六)標準的輕型汽車將不允許入戶廣州、深圳!
要買車換車,車牌準備入戶廣深的朋友注意了,以下問題你必須瞭解:
01 已經購買了或準備購買國V(國五)車怎麼辦?
需要在2019年1月1日前,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此後將不可辦理。
所以車主一定要記住了,如果要買國V(國五)車一定要在實施前上好牌過好戶。
02 明年起,二手車/異地車過戶遷入廣州深圳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車輛符合國Ⅵ(國六)排放標準
獲得當地車牌指標
▲4月廣深車牌競價結果
03 國VI(國六)對車主會有什麼影響?
油價可能上漲
國V(國五)及以下汽車保值率降低
國Ⅱ(二)及以下汽車將可能被限行
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16-2025年)的通知》,2020年底前,廣州將計劃實施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機動車限行措施。違規上路車主將會被罰!
關於廣東省各市政府對於老舊機動車淘汰的政策,好易將持續密切關注,敬請留意!大家看完這則消息也記得轉發給身邊的車主及準車主朋友,否則花錢買車卻過不了戶就麻煩了。
5月起, 因事故被扣車輛停車費車主不必交
接下來要跟大家分享一個好消息!
過去交警查扣事故車輛停放到指定停車場,產生的停車費卻要車主承擔,甚至10天的停車費就高達上千元!但本月起,因事故扣押的停車費由交管部門承擔,車主再也不必交這一大筆錢了!
5月1日起,公安部修訂發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其實此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已有相關規定,但這回是由交管部門正式確定。
好易提醒:《規定》明確,扣留的事故車輛在5日內必須通知當事人來領取,期間產生的停車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
如果通知領車後沒有及時領取的,停車費就要由車主來承擔了。
過了30天還不領,有關部門就會對這輛車進行依法處理。
希望大家多多轉發給身邊的朋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避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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