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 华人男子离婚后担保小三移民加拿大,结果害得自己被驱逐出境!

一名58岁的男子带着妻子和女儿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后选择与妻子离婚,欲担保他在国内的第二任妻子和儿子移民加拿大,移民部拒绝了该男子的申请,更指出他故意隐瞒家庭状况,涉嫌违反移民条例,向他发出了递解令,这名男子以人道主义的理由上诉联邦法院,遭到驳回。

华人男子离婚后担保小三移民加拿大,结果害得自己被驱逐出境!

2004年,这名男子与第一任妻子和女儿申请从中国移民加拿大,并于2006年获批移民资格,谁曾想到,4个月后(即2007年7月)这名男子选择与妻子离婚。又过了2个月,他与早先在国内认识的另一名女子结婚,同年11月,这名男子向移民部申请,以担保形式将第二任妻子和与儿子(和第二任妻子生的)移民加拿大,移民部拒绝了他的申请且向其发出递解令,这名男子以违反人道主义上诉联邦法院。

三子女的母亲都不同

根据联邦法院的调查发现,这名男子的情史非常丰富,他有三名亲生子女,但三子女的母亲都不是同一人,大女儿是他与第一任妻子所生,女儿现在也生了三个小孩;二儿子是他与第二任妻子所生,孩子现年仅15岁;三儿子是他在移民加拿大后,与有情人关系的华人女子所生,孩子现年仅3—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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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移民申请的联邦难民及移民部负责人认为,上诉人在与第一任妻子共同申请移民加拿大时,从来没向移民部披露过自己在中国还育有另外一个儿子,可能他从一开始就没准备坦白自己的家庭状况,综合来看,这名男子涉嫌隐瞒实情,所以不予批准他的移民申请。

庭审中牵扯出第三名情人

这名男子表示,2006年自己获批移民资格时,实在是非常意外,当时都不太确定与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儿子是否是亲生,所以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没有披露这个事。

在庭审中,这名男子还承认,除了第二任妻子外,自己与加拿大另一华人女子是情人关系,二人在多伦多育有一子,这名女子已经在和自己的丈夫办理离婚手续中,他表示若自己被递解遣返回国,希望联邦法院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允许自己留在加拿大。

对于这个理由,移民部并不认可,他们认为这不涉及人道主义,上诉人涉嫌故意隐瞒其家庭状况,所以否决了他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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