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河口公安分局強控旅館業堅決實現“三防”目標

東營公安

為紮實做好酒店(旅館)業疫情防控工作,切實加強對各類住宿人員管控,河口公安分局牽頭組建工作專班,確保異常情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堅決實現疫情防控“防輸入、防擴散、防感染”的總體目標。

河口公安分局强控旅馆业坚决实现“三防”目标
河口公安分局强控旅馆业坚决实现“三防”目标

一是堅持最嚴要求,確保排查到位。酒店(旅館)業所有從業人員,按照“一人一檔”要求,建檔立卡,實行臺賬式管理,從業人員簽訂《酒店(旅館)業從業人員信息承諾表》。要求旅館負責人掌握每名從業人員及其共同居住人員健康狀況和返工前14天內具體出行信息等,全面排查是否接觸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省內從業人員返工前要嚴格落實重點觀察措施,省外從業人員返工前原則上進行核酸檢測,落實14天隔離觀察措施。對所有從業人員,每天上午、下午分兩次測量體溫,重點發現是否有乏力、乾咳等症狀。

河口公安分局强控旅馆业坚决实现“三防”目标

二是堅持最高標準,壓實監管責任。各派出所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壓實監管責任,指導督促酒店(旅館)按照“一房一客”原則,嚴格落實“實名、實時、實數、實情”四實制度和訪客登記要求。住宿人員須簽訂個人健康承諾書,主動提供近14天行程證明或用手機查近15天的運行軌跡,如實填報《住宿(訪客)人員健康管理臺賬》。對所有住宿人員,嚴格落實“進出體溫檢測”和每天“兩測溫、兩登記”要求,如實填報登記至臺賬。

河口公安分局强控旅馆业坚决实现“三防”目标

三是堅持最強措施,從嚴依法管控。充分發揮對流動人員管理的主體作用,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酒店(旅館)及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員,堅決依法查處。對外省人員和不提供近14天行程證明、拒不簽訂個人健康承諾書、來自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住宿人員,要求酒店(旅館)工作人員要第一時間向轄區派出所報告,派出所接報後立即指令社區民警會同社區工作人員、醫務工作者及時趕赴現場,核查相關人員情況,視情送至區集中醫學觀察點。

來源丨河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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