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信用卡逾期兩年多,銀行說只還本金就可以,這是套路嗎?

豆燜飯


我倒是覺得,這並非銀行的套路,而是退而求其次的無奈之舉。因為持卡人都已經逾期兩年多了,如果能夠將本金追回來也算是成功。



對於你來說,怎麼還會有“套路”的想法呢?再說銀行能套走什麼呢?唯一主張的僅剩下歸還銀行的本金而已。按理說,逾期90天以上已經算是嚴重逾期記錄,要進入個人徵信不良記錄之中。

我估計銀行之所以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很可能是因為這筆逾期並沒有達到5萬元的訴訟門檻。因而才能同意協商將逾期利息、滯納金等免除,只收取透支的本金。對於銀行來說,遇到這種客戶應該是不抱希望的,做出只歸還本金的讓步,那就看你是否接招了。


我覺得如果本金額度不大,銀行又願意和你協商解決,那你應該積極響應號召,只要確定這是銀行自己的意思,而非第三方催款機構的想法,那就可以談一談。最好是能確定歸還本金後,可以免除其他罰款。而且要把雙方約定的記錄留底同時錄音為證。另外,也要向銀行諮詢一下徵信不良是否五年後自動消除,有沒有其他影響?

總之,隨著國家強監管及徵信時代的到來,未來逾期記錄或者信用不良的一旦被記入“失信人名單”,也就是老賴,將會對你個人甚至家人都造成不小的影響。能夠協商解決問題,抓緊時間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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