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 湖北全省將關停190座農村小水電站

我省將關停190座農村小水電站


農村新報訊(記者郭海祥、通訊員查興) 12月12日,從省水利廳獲悉,為有效解決農村小水電站生態環境突出問題,促進其科學有序可持續發展,我省計劃在2022年12月31日前關停190座農村小水電站。

據瞭解,全省現有農村小水電站1769座,其中五類被劃入立即退出範圍:位於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或緩衝區內的;自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後未辦理環評手續違法開工建設且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自2013年以來未發電且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大壩已鑑定為危壩,嚴重影響防洪安全,重新整改又不經濟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文件明確要求退出而未執行到位的。

同時,三類農村小水電站可以保留:一是依法依規履行了行政許可手續;二是不涉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和其他依法依規應禁止開發區域;三是滿足生態流量下洩要求。另外,列入整改類的小水電站所在地方政府應結合水電站建設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制定“一站一策”整改方案,嚴格整改,整改一座,銷號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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