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俞曉群︱五行佔:龍蛇之孽之驕陵取禍

班固漢志記載皇之不極,有龍蛇之孽,稱:“《易》曰‘雲從龍’,又曰‘龍蛇之蟄,以存身也’。陰氣動,故有龍蛇之孽。”

《宋書·五行志》皇之不極,有記魏晉時期龍蛇之孽十三段,本文取十二段:

其一,魏明帝青龍元年正月甲申,青龍見郟之摩陂井中。凡瑞興非時,則為妖孽,況困於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晉武不賀,是也。幹寶曰:“自明帝終魏世,青龍黃龍見者,皆其主廢興之應也。魏土運;青,木色也,而不勝於金,黃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龍多見者,君德國運內相剋伐也。故高貴鄉公卒敗於兵。案劉向說:‘龍貴象,而困井中,諸侯將有幽執之禍也。’魏世龍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應。高貴鄉公著《潛龍詩》,即此旨也。”

其二,魏高貴鄉公正元元年冬十月戊戌,黃龍見於鄴井中。

其三,魏高貴鄉公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龍見軹縣井中;六月乙丑,青龍見元城縣界井中。

其四,甘露二年二月,青龍見溫縣井中。

其五,甘露三年,黃龍青龍仍見頓丘、冠軍、陽夏縣界井中。

其六,景元三年二月,青龍見軹縣井中。

其七,吳孫皓天冊中,龍乳於長沙民家,啖雞雛。京房《易妖》曰:“龍乳人家,王者為庶人。”其後皓降。

其八,晉武帝咸寧二年六月丙申,白龍二見於九原井中。

其九,晉武帝太康五年正月癸卯,二龍見於武庫井中。帝見龍,有喜色,百僚將賀。劉毅獨表曰:“昔龍漦夏庭,禍發周室;龍見鄭門,子產不賀。”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膺受嘉祥。”遂不賀也。孫盛曰:“龍,水物也,何與於人,子產言之當矣。但非其所處,實為妖災。夫龍以飛翔顯見為美,則潛伏幽處,非休祥也。漢惠帝二年,兩龍見蘭陵井中,本志以為其後趙王幽死之象也。武庫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寶藏也,室宇邃密,非龍所處。後七年,蕃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竊神器。勒、虎二逆皆字曰龍,此之表異,為有證矣。”史臣案龍為休瑞,而屈於井中,前史言之已祥。但兆幽微,非可臆斷,故《五行》、《符瑞》兩存之。

其十,晉愍帝建興二年十一月,桴罕羌妓產一龍子,色似錦文,嘗就母乳,遙見神光,少得就視。

其十一,晉武帝咸寧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長十許丈,居聽事平橑上,數年而人不知,但怪府中數失小兒及豬犬之屬。後一蛇夜出,傷於刃,不能去,乃覺之。發徒攻擊,移時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極不建,故蛇孽見之。漢靈帝時,蛇見御座,楊賜以為帝溺於色之應也。魏氏宮人猥多,晉又過之,宴遊是湎,此其孽也。《詩》雲:“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其十二,晉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臨菑有大蛇長十餘丈,負二小蛇,入城北門,徑從市入漢城陽景王祠中不見。天戒若曰,齊方有劉章定傾之功,若不厲節忠慎,又將蹈章失職奪功之辱也。齊王冏不悟,雖建興復之功,而以驕陵取禍。負二小蛇出朝市,皆有象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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