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西安各區公辦&民辦小學招生方法彙總

今天小編整理了2019年西安市各區的公辦、民辦小學招生政策,2020年幼升小家長可參考。(信息較多,一定要耐心看完!)

未央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㈠本區戶籍新生入學

小學:2019年秋季小學入學學生原則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學校根據登記情況分批通知學生持相關證件進行審核。

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持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在學區對應小學登記入學;

人戶分離已購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人戶分離未購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區或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

學區對應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情況和落戶人員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㈡未央區改造、拆遷過渡居民子女入學

因城區改造拆遷村民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原就學學區學校未拆除的在原學區學校登記入學,原就學學區學校拆除,拆遷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臨時租住的,家長鬚持戶口簿、房屋拆遷協議、租房合同、社區證明到租房地對口學校登記入學,拆遷已入住安置地,到安置地對應學校登記入學。

㈢非本區戶籍新生入學

凡符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段政策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持相關證件和證明到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辦理登記手續,由居住地對應學區學校根據招生程序辦理入學手續。

凡不符合義務教育學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應返回戶籍所在地辦理入學手續。

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本市戶籍並取得西安市居住證的務工人員;鄠邑區、周至縣、藍田縣戶籍到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西鹹新區、國際港務區及高新區託管原雁塔區和原長安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2.“四證”

⑴戶籍證明:隨遷子女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戶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證。

⑵居住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區的居住證或在本區合法穩定居住的證明。

①非本市戶籍的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需提供父母雙方在本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有效居住證。

②本市戶籍(周至縣、鄠邑區和藍田縣)的隨遷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證明材料有:租房戶提供隨遷子女父母雙方(或一方)於2019年6月 30 日前簽訂的連續半年以上在我區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購房戶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

⑶務工證明: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在本區的勞動務工合同或個體營業執照等務工的相關證明材料。

⑷流出證明: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學生流出證明。

以上材料如未特別註明,家長需同時準備原件和複印件,原件經審核後退回,複印件用於存檔。

㈤特殊群體子女入學

1.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依法保障轄區內殘疾兒童、孤兒接受義務教育,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2.轄區內現役軍人子女。妥善安排轄區內現役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學區劃分入學時將現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

3.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精神,妥善安排轄區內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學區劃分入學時將現役綜合性消防隊伍人員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

4.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積極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工作。

5.新落戶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實施辦法》執行。

6.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在戶籍所在轄區學校登記,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7.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已購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未購房的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區或物業開具的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登記。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8.廉租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家長持廉租房協議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9.公共租賃住房(合同期內)承租人適齡子女。家長持公租房協議到實際居住地對口學校申請登記,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10.非中國國籍學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辦理。

㈥其它問題

1.購房:按照義務段教育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戶籍是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的基本條件,適齡兒童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未落戶籍,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2.掛戶:全家戶口薄應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戶籍上並實際居住的戶籍證明。如孩子戶籍和戶主是非直系親屬關係或孩子單獨立戶的戶籍,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3.空戶:適齡兒童的戶籍落戶在實際並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4.假戶口:適齡兒童的戶籍在假戶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戶籍證明上,不予安排。

5.兩區交界處由歷史沿襲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繼續按歷史慣例就近入學。

㈦學位安排辦法

在區域學位緊張的情況下,首先安排本學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和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學位;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未央區範圍內統籌安排集體戶的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學位。

為科學合理安排隨遷子女入學,我區按照“社保優先、積分排隊”的方法,由教育.局按照積分統籌安排學生學位。

1.社保優先。參照陝西省中高考“外地戶籍在西安市參加中高考考生父母應在西安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優先安排隨遷子女父母在西安市繳納社保的適齡兒童、少年,隨遷子女父母需提供繳納社保證明材料。

2.積分排隊。按照隨遷子女父母在本市繳納社保時間、購房、居住時間、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等條件進行積分。

新生入學順序

⑴未央戶籍且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⑵未央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如果學位有限,按照戶籍遷入的先後順序。

⑶非未央戶籍適齡兒童,首先接收購買住房但戶口尚未遷入的業主子女,如果學位有限,按照購房時間先後順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購買住房戶口也未遷入隨遷子女,如果學位有限,先市內後市外,市內按照租房合同簽訂時間的先後順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證辦理時間的先後順序接收。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根據省、市文件精神,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

屬於小區配建的民辦小學,優先接收業主子女,在接收完業主子女後還有空餘學位的學校,可以接收非業主子女。

民辦小學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

雁塔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5月13日-5月17日為我區義務教育入學宣傳摸底階段。各校必須走進學區,深入社區、派出所、街道、住宅小區和院落,宣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對居住在轄區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四證審核”制度的具體要求要進行重點宣傳,告知家長學校招生工作安排,各類學生入學登記資審具體時間,家長需要準備的證件材料,學位安排辦法等重要信息,爭取社區和派出所的支持。提前瞭解學區內生源情況,統計轄區內適齡兒童總數,發現人數激增等特殊情況及時與教育/局溝通。

新生入學

(1)本區戶籍

小學在5月20日-24日,持全家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學區小學審驗資料。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報區縣(開發區)教育/部門備案。

6月5日,各小學將學區內《西安市雁塔區2019年義務段新生登記表》紙質版校長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報區教育/局基教科,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郵箱。

特殊問題

Ⅰ、掛戶、空戶、假戶口等非正常戶籍

A.掛戶:全家戶口薄應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戶籍上並實際居住的戶籍證明。如孩子戶籍和戶主是非直系親屬關係或孩子單獨立戶的戶籍,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B.空戶:適齡兒童的戶籍落戶在實際並不存在的地址上。

C.假戶口:適齡兒童的戶籍在假戶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戶籍證明上。

以上B、C情況,請家長儘快將孩子戶口轉回到與法定監護人在一起的實際居住的戶口所在地,到對口學校登記。

Ⅱ、因城區拆遷改造過渡造成人戶分離的雁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持入學申請、拆遷辦證明、暫住地證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土地證明覆印件);特殊政策照顧類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於5月27日-31日到區教育/局審驗資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Ⅲ、高校舉辦的義務教育學校,安排好職工子女入學;解決好父母因無立戶能力而未分戶、孩子報生在此從未轉過戶口的祖孫三代同居一室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問題。

(2)集體戶籍:

戶籍隨父母在雁塔區集體戶上的適齡兒童少年、在雁塔區居住的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5月27日-31日持相關證件到資審點審驗資料。

(3)非本區戶籍:

①凡符合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5月27日-31日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區教育/局辦理入學事宜。

②凡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學生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5月27日-31日持“四證”到對應資審點審驗資料;區教育/局將根據全區空餘學位情況統籌安排。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凡願意承擔民辦學校費用,需在民辦學校報名的適齡兒童少年,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按照與公辦學校同步原則,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

高新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採取按照學區、學校登記、教育局審查的方式,根據“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進行招生。學區劃分以單校劃片為主,探索多校劃片。凡符合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按規定登記入學;凡不符合新生入學規定的學生,應返回其戶籍所在地辦理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出示縣級以上醫院病歷,報教育局核准、備案。

1. 戶籍新生入學

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全家戶口簿及兒童《出生證明》《預防接種證》按照學區登記入學。

其他戶籍問題

因高新區拆遷改造,群眾過渡期間造成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入學申請、統徵辦證明、暫住地證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產證明(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及發票)在教育局進行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2. 集體戶籍適齡子女入學

高新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集體戶籍卡、西安市住房情況查詢表、居住證明等相關證件到指定登記點登記(具體見附件2),經審核無誤後,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3. 非本區域戶籍新生入學

(1)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適齡兒童少年:凡符合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規定準入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在教育局指定地點進行登記,由教育局統籌安排。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四證審核”制度。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按照與公辦學校同步原則。

民辦小學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民辦小學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

長安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網上登記。長安區戶籍適齡兒童及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於5月20日-5月24日在網上報名登記;符合長安區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於5月25日-5月31日在網上報名登記。網上報名登記時所填寫的信息應準確、真實。

第二步,現場資審。網上報名登記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照網報系統提示時間到指定資審點進行現場資審。

第三步,領取《入學通知書》。通過現場資審的,6月25日前領取《入學通知書》。

第四步,學位認定。適齡兒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於7月1日-7月2日持戶口簿、《入學通知書》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為其發放《入學通知書》的小學辦理學位認定手續。

未完成登記流程或未按時到接收學校進行學位認定的,視為自動放棄。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小學招生工作按照與公辦小學同步原則,採取“家長自願、網上登記入學”的方式進行(網報系統與公辦小學相同)。

各民辦小學在區教育局指導下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民辦小學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

民辦小學招生日程安排與公辦小學相同。凡承擔免費義務教育任務或存在約定招生範圍的民辦小學,在完成規定招生任務後,有空餘學位的,方可對外招生。

長安區目前已審批的具有小學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共15所,分別為:

長安區富力城黃河國際小學

長安興國小學

西北大學附屬小學橡樹灣分校

長安美林小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附屬小學悅美分校

西安郭杜大學城學校

長安啟迪小學

陝西師範大學長安萬科城小學

西安鐵一中湖濱小學

長安天興海明威小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附屬小學雅居樂分校

西京小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長安綠地城小學

西安市長安區子峪小學

西安市長安區紅杉樹小學

正在申請設立的小學1所:長安雅居樂湖居筆記小學。

具備招生資格的民辦小學於5月15日前將學校招生簡章和招生方案報區教育局備案;其他民辦教育機構不具備全日制小學招生資格,不得違規招生,不予建立學籍。

蓮湖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蓮湖區戶籍的新生入學

按照學區劃分方案,學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學區學校辦理認定學位登記手續。在安排完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蓮湖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居住在蓮湖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四證審核”制度。(上文有說到四證內容,這裡就不再做介紹)

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

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在蓮湖區教育.局登記審核,通過後根據相關規定和區域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要求進行。

新城區

公辦小學入學政策

新城區戶籍的新生入學

按照學區劃分方案,學區學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學區學校辦理認定學位登記手續。在安排完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後,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新城轄區內統籌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居住在新城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四證審核”制度。(上文有說到四證內容,這裡就不再做介紹)

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

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在新城區教育局登記審核,通過後根據相關規定和區域學校容納學生情況統籌安排。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要求,區教育局指導民辦小學做好自主招生工作。

碑林區

宣傳招生政策摸排生源

5月13日-5月17日為我區義務教育入學宣傳摸底階段。

義務教育入學的政策宣傳情況,決定著整個入學工作的成效,各校必須走進學區,深入社區、派出所、街道、住宅小區和院落,宣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發放《義務教育入學要求明白卡》,要讓轄區學區內適齡兒童家長、群眾和街道辦、社區幹部、派出所民警都瞭解相關政策。

對居住在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四證審核”制度的具體要求要進行重點宣傳,發放的《義務教育入學要求明白卡》要註明學校招生工作安排,各類學生入學登記資審具體時間,家長需要準備的證件材料,學位安排辦法等重要信息。

爭取社區和派出所的支持,在社區、派出所留放宣傳資料,提前瞭解學區內生源情況,統計轄區內適齡兒童總數,發現兒童人數激增等特殊情況及時與教育局溝通。

入學登記和資審時間

5月20日-5月31日適齡兒童家長登錄“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入學登記。

5月20日-24日資審學區內戶籍適齡兒童相關資料。

5月27日-31日資審隨遷子女適齡兒童相關資料。

公辦小學入政策

凡年滿6週歲,即2013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家長持全家《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對口學校資審。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報對口學區小學備案。

下列情況的入學辦法

①戶籍新政落戶家庭戶的適齡兒童,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到戶籍所在地學區對口小學資審。如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空餘情況和落戶人員實際居住地,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②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家庭未購房的,家長持無房證明、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明、社區居住證明到戶籍對口小學資審。如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③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家庭已購房的家長持房產證明,未購房的持無房證明、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明、租住地社區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資審。如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或實施送教上門,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⑤現役軍人子女、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將現役軍人、綜合性消防救援人員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列入學區選擇範圍。

⑥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類適齡兒童持附件2中規定相關證明到居住地對口學校進行資審。

⑦城市拆遷戶適齡子女入學,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對口小學資審;未安置的,家長鬚持房屋拆遷協議、租房合同、房主房產證明、社區居住證明到租房地對口小學進行資審。如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據其他學校學位空餘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下列情況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①購房:按照義務段教育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戶籍是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的基本條件。適齡兒童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未落戶籍的,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②掛戶:適齡兒童戶籍與戶主為非直系親屬關係,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③空戶:實際不存在的戶籍地址,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④假戶籍:假戶口或其他非正常戶籍證明,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以上②③④情況,建議將適齡兒童戶籍轉至其監護人房戶一致的戶口簿,到對口學校登記資審。

民辦小學入學政策

2019年義務教育段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規定和教育部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要求,由區教育局指導民辦小學做好自主招生工作。

灞橋區

公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按學區劃定範圍招生

學區劃定後,根據學校招生規模,按照“戶籍登記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經營補充”的原則,首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轄區統籌安排其他情況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5月10日12:00在灞橋區人民政府官網公佈2019年灞橋區義務教育階段學區劃分方案,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方案組織招生。

(二)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2019年秋季小學入學學生原則上應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持戶口簿和兒童《預防接種證》登記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經戶籍所在地政府街道辦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報對口學區小學備案。

(三)非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凡符合下列條件的,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按平臺推送信息到資審點接受審核。對通過審核的,按照入學安排辦理相關手續。

(1)西安市義務教育外地戶籍政策規定準入條件且在我區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是指非西安市戶籍並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藍田縣、周至縣、鄠邑區戶籍在我區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的人員。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灞橋區、未央區、雁塔區、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灃東新城、國際港務區及高新區託管原雁塔區和原長安區戶籍的交叉務工人員,其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登記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以“合法穩定居住務工”為基本條件的“四證審核”制度。(上文有說到四證內容,這裡就不再做介紹)

2.接收學校審核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證明材料,留存學生流出證明原件,同時查驗其他證明材料原件,留存複印件。

3.義務教育階段各公辦中小學按照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收符合條件的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果學區範圍內招收的適齡學生數量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則依次接收符合條件的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見附件2)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四)保障不同群體適齡兒童少年有序入學

1.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落實“一人一案”,並全部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對能夠在普通中小學就讀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隨班就讀,推進融合教育;對學習和生活上需要特別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建議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對需專人護理、不能到校就讀的,採取送教上門等方式,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

2.現役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根據現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居住地按學區劃分入學。

3.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根據現役綜合性消防隊伍人員工作單位和居住地按學區劃分入學。

4.積極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工作。

5.新落戶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入學繼續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就學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新落戶人口適齡子女屬於家庭戶籍,按照劃分學區入學;屬於集體戶籍的,小學入學由戶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學校統籌安排,初中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6.我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按照《西安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實施辦法》執行。

7.陝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落戶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小學入學由戶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學校統籌安排,初中入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8.非中國國籍學生,需在我區就讀義務教育學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8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入學工作的通知》辦理。

9.切實保障孤兒、建檔立卡貧困戶適齡子女入學,關心其生活和學習。

10.重視留守兒童就學,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五)下列情況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1)購房:適齡兒童父母在我區購房但未落戶籍的,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2)掛戶:適齡兒童戶籍與戶主為非直系親屬關係,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3)空戶:實際不存在的戶籍地址,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

(4)假戶籍:假戶口或其他非正常戶籍證明,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應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六)加強中小學生學籍管理

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強化管理,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錄入學生信息,遏制學生無序流動。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與公辦小學同步進行,在區教育局指導下實行自主招生,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生源充足基礎上優先招收灞橋區戶籍學生;

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安排按《灞橋區2019年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灞教發〔2019〕19號)要求執行。

總結:根據2019年各區的政策,我們可以發現民辦學校招生的共性是:

1. 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

2. 區教育局指導民辦小學做好自主招生工作

3.民辦小學招生範圍為西安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西安市義務教育准入條件的適齡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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