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01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什麼?


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02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03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扣除方式。

04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的時間範圍?

納稅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0個月,240個月後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對於2019年之後還處在還款期,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扣除。

05

首套房的貸款還清後,貸款購買第二套房屋時,銀行仍舊按照首套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首套房沒有享受過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根據《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如納稅人此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其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06

如何理解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只要納稅人申報扣除過一套住房貸款利息,在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統裡存有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的記錄,無論扣除時間長短、也無論該住房的產權歸屬情況,納稅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小王曾於2015年以全款的方式購置一套住宅N,2019年5月又購置了一套住宅M,其採取的貸款方式為商業銀行貸款,銀行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發放貸款,2019年8月起開始支付住房貸款利息,每月發生的住房貸款利息共計4000元。那麼,購置的住宅M不是小王購置的首套房,其發生的住房貸款利息支出能否作為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住房貸款利息是指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因小王購置住宅N時是以全款購買的,未發生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因此,購置住宅M發生的住房貸款支出應作為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享受個稅扣除優惠。那麼,在個稅扣除方面,小王應注意哪些問題呢?


納稅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且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同時,針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還應注意以下兩點問題:

1.住房貸款利息,為貸款合同約定開始還款的當月至貸款全部歸還或貸款合同終止的當月,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0個月。

2.納稅人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住房權屬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貸款方式、貸款銀行、貸款合同編號、貸款期限、首次還款日期等信息;納稅人有配偶的,填寫配偶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

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等資料。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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