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韓非子》有哪些自相矛盾的主張?

法家崇尚威德,要求人民絕對服從統治者的權威,不能夠擁有過多的自由。《慎子·威德》說:“賢而屈於不肖者,

輕權也;不肖而服於賢者,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使鄰家,至南面而王,則令行禁止。”強調權勢對於治國理政的作用。《商君書·說民》提出了:“威生德,德生於刑”的思想。《韓非子》綜合前代法家的觀點,提出了“刑德”二柄的主張,說“勢不足以化則除之”,對於那些不服從威權的人,就要消滅掉。

《韓非子》有哪些自相矛盾的主張?

韓非(約前280年-前233年)

齊太公該不該誅殺隱士?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記載這樣一個故事:齊太公被分封到山東,東海上兩有個隱士叫狂矞和華士,他們相約“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飲之,吾無求於人。”太公走馬上任後,害怕他們“亂法易教”,於是命人把他們殺掉。周公於是問太公說:“狂矞,天下賢也,夫子何為誅之?”

太公回答說:“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非爵祿則刑罰也。”狂矞、華士不臣服從於他,雖然有智慧,但對國家沒什麼用處;雖然賢良,卻也不能為國家立功。如果不把他們砍了,怎麼號令齊國,治理一方?如果人人都效仿他們,國家還不完蛋嗎?最後說:“今馬於此,形容似驥也,然驅之不往,引之不前,雖臧獲不託足於其軫也。”對於那些不服從威權的知識分子,即使有才能,也應當殺掉。

韓非子認為齊太公的做法符合“賞之譽不勸,罰之毀之不畏。四者加焉不變,則除之。”的威權原則,大為讚賞。在《智囊》裡,也以太公的例子為開篇,馮夢龍評論說:“齊所以無惰民,所以終不為弱國。”認同太公的做法。

其實這都是似是而非的評論,因為它跟韓非子自己的賞罰原則自相矛盾了。

《韓非子》有哪些自相矛盾的主張?

齊太公走馬上任殺隱士

齊太公的威權理論乃是專制愚昧思想

齊太公與韓非子都認為只有為國家耕戰出力的人才有價值,那些不聽號令、不服從威權者就該殺掉,這不僅無理而且野蠻,會在國內形成恐怖的氛圍,而孟德斯鳩說恐怖就是專制政體的原則

首先,狂矞、華士不肯出仕,隱居荒野,自給自足,這於國家是否有害呢?太公認為誅殺他們,以避免百姓都來效仿做隱士,導致國家號令不行。王充在《論衡》裡就嘲笑了這種邏輯,認為它好比說堯要殺掉許由,以免百姓都學他住在樹上;武王要消滅伯夷,以免百姓都學他不食周粟而死。“凡人稟性也,清濁貪廉,各有操行”,狂矞、華士潔身自好,不肯出仕,不代表所有人都願做自甘清貧的高士,更不代表人們都願意過這種生活。相反,熱愛功名的人照樣攀炎附勢,貪婪好財之人照樣媚富賤貧。況且清貧的生活是人情所不樂的,所以殺了他們對國家也沒有什麼用處,他們本身於國無害。太公殺他們根本就不是為了國家利益,而是新官上任,向百姓耀武揚威而已;

其次,法家講究賞罰分明,賞無功,殺不辜,是韓非子所非議的行為。狂矞、華士於國無利也無害,反而被殺,這說明太公認為不出仕就是有罪,要罰;那麼出仕就是有功,該賞嗎?這豈不是自亂法度?其實,不出仕未必有罪,出仕也未必有功,賞罰與是否出仕並無關係。如今太公以不出仕為由而殺害兩個無辜的隱士,韓非子卻讚譽這種行為,是與自己的賞罰理論自相矛盾。

最後,以是否有功於國家來定賞罰,這本身就是狹隘的。這種價值觀會引導百姓都熱衷於官場,所謂“不仕之民,性廉寡慾;好仕之民,性貪多利”,國家不尊重隱士,而熱捧官迷,最終會導致積功越多的人對權力越貪婪。只有貪,才能立功,會造成“積功以取大賞,奢泰以貪主位”局面。功勞大的高官會覬覦最高權力,國君為了避免被篡權,就會把他們殺掉,這樣又是無罪而被殺,與賞罰理論再次矛盾。如果不殺掉他們,也會導致政權被篡奪,就像田氏篡齊一樣,這又跟韓非子尊崇君主、抑制強臣的初衷又相矛盾了。

殺害無辜的隱士,除了在國內製造恐怖,鼓吹威權之外,並沒有什麼意義。

威權思想不值得推崇

《老子》曾告誡說:“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沒有人會永久懾伏於威權,沒有人願意永遠在威權的腳下顫抖。如果統治者迷信威權,不肯清淨無為,行其躁欲,任其權威,就會導致物擾而民僻,最終威權也不能再製服人民。所以王弼說:“民不能堪其威,則上下大潰矣,天誅將至。”威權是靠不住的。

戰國與秦朝崇尚詐力,但霸主的結局都像老子說的那樣“兵強則不勝,木強則折。”宋康王滅滕伐薛,取淮北之地,威服天下,築諸侯銅象於廁,羞辱之,國人大駭。齊國趁機伐宋,宋民皆奔散,康王走死於溫;齊湣王謀不逮下,政令戾虐,百姓怨懟。又南侵楚國,西破三晉,欲並二週為天子,諸侯皆欲叛秦而朝齊,樂毅趁機遊說五國,東下齊城七十二,湣王敗死;秦國尚武崇詐力,雖能兼併六國,卻不能得人心。陳勝一呼,六國之後又紛起,破關以滅秦。

法術之士們,自吳起、商鞅到韓非、李斯皆不得善終,崇尚威權的人,最終也會深受其害。威權的治國理念就像滿弦的弓、將溢的壺、枯槁的木,不過是滅亡前的榮光而已。所以王充說:“

太公之術,致劫殺之法也;韓子善之,是韓子之術亦危亡也。

《韓非子》有哪些自相矛盾的主張?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

儒墨對於國家有無用處?

此外,韓非子的賞罰觀念也是狹隘的。韓子主張要明法尚功,以是否有利於國家來作為衡量每個人價值的標準。一個人雖然很有才幹,但不為國出力,那麼就不加賞;如果很不中用,只要無害於國,同樣也不施罰。

孔子崇仁,墨子貴義。但在韓非子看來,儒者和墨者就是不為國出力的廢物,他們“不耕而食,不織而衣”,不參與戰爭,不為國出力。儒者只知道專研經籍,倡禮制而說仁義;墨者只知道遊俠聚義,私養劍而立節操。他們跟縱橫遊說之徒、逃避兵役之人、聚斂商工之士一樣組成了“五蠹”,就是蛀蟲一樣,蠶食國家的財富,應當依據“勢不足以化則除之”的原則,全部清除掉。

在韓非子眼中,耕戰才是國之大用,禮義、俠義、縱橫、工商都無用,這種觀點本來就是片面的。別的不談,僅論禮義。韓非子認為禮義煩勞人體,無益於人身。那麼他是否能夠與人會談而不行禮節?見到熟人而不打招呼?不祭祀先祖,不根據場合來穿衣服呢?在他的時代,能夠逢人不拜、見君父不謁嗎?如果他做不到,那就說明他在執行自己所反對的東西,言不由衷,又怎麼能說服人呢?

儒者修禮義與農夫行耕戰不同,前者對於國家“有之無益,無之有損”,而後者則是斷斷不能少。但不能因後者而廢棄前者,他們並不矛盾。禮義風俗就像防洪大堤一樣,平常看似無用,可一旦撤去,就會導致人心大亂,無禮之人、無義之士像洪水一樣氾濫於國家,綱常毀壞、社稷傾危,人人遭殃。所以,魏晉“越名教”而使天下亂,梁武毀綱常而國以亡。

《韓非子》有哪些自相矛盾的主張?

韓非子曰:“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治國該不該因法而廢德?

韓非子說:“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這裡的“奉法者”是指統治者、君主。君主用功法度來繩制大臣與百姓,人為善,則據法度以賞之,為惡,則罰之。善惡的標準在於是否冒犯法度,是否於國耕戰有用。韓非子並不否認德治,只是他認為世衰事變,民心靡薄,只好用法度和刑罰來治國。可是在衰世、亂世就只能靠法而無德嗎?

法家認為水過於柔順,所以百姓都去親近,多被溺死;所以法度要像火一樣炙熱,使人們唯恐避之而不及。使用嚴刑峻法來督責百姓,百姓就不敢作奸犯科。所以在法家的指導下,國家不斷出臺新規,法網越來越密,可結果卻是老子說的“法令滋彰、盜賊多有”。因為法家的法“不專意於明法,而專心求奸”,法度的目的不是防亂,而是懲惡,以罰代管,越罰越亂。

子張曾請教孔子怎樣治國理政,孔子告誡他要“尊五美,屏四惡”,其中有四惡是“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法家熱衷於出臺政令,卻不進行教化,不向人們普及禁令而嚴厲責罰無知犯法者;不先告誡而責成於人;政令才出臺就叫人立即整改。

一切皆聽從統治者的威權而折騰,人治通過法度而任性,真乃劫殺之法、危亡之術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