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9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碑林區督查情況

為進一步規範西安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有效遏制當前存在的中小學生課外負擔不斷加重的突出問題,3月10日至12日,西安市教育局18名督查員組成6個督查組,對城六區範圍內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和無證非法辦學行為進行了第一輪專項督查。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正式通報了第一輪專項督查情況,共隨機督查培訓機構154家、下發整改通知書134份,經過整改,停止招生的有10家,停止辦學(取締)的有34家。

89家培訓機構證照不全、超範圍辦學

本次督查中共發現證照不全、超審批範圍辦學等違規辦學行為的培訓機構89家(新城區17家、碑林區26家、蓮湖區12家、雁塔區10家、未央區14家、灞橋區10家)。

發現56家(新城區7家、碑林區18家、蓮湖區6家、雁塔區4家、未央區15家、灞橋區6家)培訓機構存在消防安全隱患。主要表現在消防通道不暢通、有雜物,甚至有堵死現象;消防器材(滅火器)沒有按照標準數量配備,對配備的消防器材,部分工作人員不會使用;個別培訓機構未組織過安全逃生應急演練;個別機構沒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個別機構違規補習“奧數” 4家機構誇大宣傳

在督查中發現62家(新城區7家、雁塔區9家、碑林區15家、蓮湖區16家、未央區15家)培訓機構未按要求公示任課教師資格證信息。通過實地督查和詢問,暫未發現有在職教師在培訓機構授課。辦學內容方面發現有個別培訓機構有違規補習“奧數”現象,有的機構存在有“強化應試”行為。暫未發現有對學前兒童進行小學化教育,舉辦、受託舉辦或變相舉辦與中學入學或升學掛鉤的選拔性考試、測試、競賽或排位賽等行為。

在督查中發現4家(新城區1家、碑林區1家、未央區2家)培訓機構的招生宣傳單上有誇大宣傳成分。同時在督查中,有無證辦學者反映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不暢,行政效能低,遞交資料長時間得不到回應。2017年至今,各區縣審批民辦非學歷文化教育培訓機構數量為,新城區、灞橋區、臨潼區為0家,長安區1家,雁塔區、閻良區、國際港務區2家,周至縣4家,未央區6家,鄠邑區、高陵區13家,蓮湖區、藍田縣14家,碑林區27家。

10家停止招生 34家停止辦學

此次共隨機督查培訓機構154家、下發整改通知書134份,其中合格(教育教學、安全等達到標準)的培訓機構有20家,不合格(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教學和安全等方面問題)的培訓機構有134家。

在不合格的134家中,近期已完成整改的有71家,限期整改的有19家,停止招生的有10家,停止辦學的有34家。各區縣均做到了在三天之內對存在問題的教育機構迅速查處,跟蹤督辦。

西安市教育局:建立長效機制 列入績效考核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本區域內民辦教育機構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長效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將該項工作列入部門、鄉鎮街道績效考核內容。

要以問題為導向,從源頭治理出發,不斷創新,做好頂層設計,迅速制定出切實可行穩妥的管理辦法。要疏堵結合,對符合條件或經過整改基本達標的培訓機構,要打通審批渠道,快速審批,納入監管範圍。要制定清晰具體的培訓機構審批標準和程序,不斷規範審批和管理工作。

同時,要向廣大家長、市民宣傳治理非法辦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及時通報非法違規辦學行為及造成的社會危害,對非法辦學者形成輿論壓力,形成規範辦學的良好氛圍。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雁塔區督查情況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蓮湖區督查情況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未央區督查情況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新城區督查情況

這些培訓機構被督查或者停辦!(附名單)

灞橋區督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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