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涉惡套路貸團伙專坑“手緊”年輕人 借八千還了七萬才了事

涉惡套路貸團伙專坑“手緊”年輕人  借八千還了七萬才了事

圖為涉案圖夥成員

明明只借八千,到頭來卻還了七萬元的債。警方接到報警後展開調查,發現這樣的事兒並不是個例,一些年輕人紛紛中招,他們都被同一個團伙“套路”。日前,公安津南分局中鐵派出所民警將這一涉惡團伙抓獲,同時破獲系列案件14起,涉案金額30餘萬。

每天收“聯絡費” 違約金滾雪球

家住南開區的小葉今年20歲,2018年年初,感覺手頭不寬裕的小葉無意間從網上看到了一個無抵押小額貸款的廣告,他試探著加了對方的微信。取得聯繫後,小葉提出想要借款8000元,對方稱,按照公司的規定,小葉要簽署一張4.8萬元的借條,給小葉轉賬4.8萬後,有人跟隨小葉到銀行取款,直接將4萬元拿走,小葉手裡留下8000元現金。之後,對方要求小葉每天要按時給他轉賬188元作為聯絡費,這些在借款之前根本就沒提到過,無奈,既然已經借了錢,小葉只好每天按時與對方通電話取得聯繫並交納聯絡費,如果哪天沒有按時匯款或打電話,就要交納違約金。一次,小葉撥打對方電話,語音提示對方手機不在服務區,那次沒有按時打電話取得聯繫,也視為小葉違約,要交納高額違約金。

直到2018年9月,小葉的違約金如滾雪球一般,“窟窿”越來越大。如果不還錢,對方就派人找到小葉威脅他,語言上恐嚇施壓。無奈,小葉最終還清了70000元,這件事才算了結。事後,小葉越想越不對勁兒,最終選擇了報警。

專門針對年輕人 靠威脅“得手”

公安津南分局中鐵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後,分析這是一起典型的套路貸。派出所與分局打擊犯罪偵查支隊七大隊聯合辦案,對案件展開了調查。隨著證據的蒐集,辦案民警發現,受害人還不止小葉一人,被“套路”的居然還有十餘人,而且,這些受害人年齡都不大,差不多在20歲左右。有的受害人迫於壓力精神上飽受摧殘,有的受害人父母不堪其擾,也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最終很無奈地為孩子償還了高額“債務”。

2018年9月中旬,受害人小張在網上看到小額貸款的信息,繼而聯絡對方並約在津南區某超市見面。當晚,小張乘坐該男子駕駛的一輛現代SUV汽車,來到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在酒店房間內,小張與該男子簽訂了一份金額為26000元的借款協議,其中還包括個人詳細信息、銀行賬戶信息和家庭成員信息,並當場轉賬26000元,整個過程還拍了照錄了像。隨後,該男子開車載著小張找到另外一名男子,二人言語威脅小張將銀行卡中的20000元取出並交給他們。兩天後下午,小張再次被迫到約定地點,在威逼利誘下又與對方簽了一份20000元的借款協議,轉賬收款後再次被逼迫將20000元取出交還兩名男子。後小張感到害怕,決定報警。

受害14人 涉案30餘萬

辦案人員調查查明,自2018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劉某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糾集犯罪嫌疑人付某某、王某某、尹某某等人為骨幹成員。形成了較為穩定的惡勢力集團組織,以高額短期借款誘騙被害人與其簽訂超出借款數倍的合同,並將借款合同上的金額打到受害人的賬戶內,形成銀行流水。再將受害人的錢包、手機、身份證等物扣留,隨即派其手下跟著受害人到附近銀行自助取款機取款,並將受害人賬戶內超出借款部分的現金取走,轉交給劉某、高某某手中。並要求受害人每天給嫌疑人轉賬88.8元、128元、188元不等的聯絡費,後以受害人逾期不聯絡或不轉賬為由,並以拿著借款合同到被害人家中要錢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敲詐勒索受害人,警方初步統計系列案件14起,涉案金額30餘萬元。也就是說,警方查出的這一系列案件有14名受害人。

一名落網嫌疑人原來竟是受害人

2018年11月8日,警方制定了抓捕方案,成功將團伙5名成員抓獲,另外3名在逃嫌疑人也已經上網追逃。經審訊,其中劉某為組織者,由李某某、尹某某、張某、於某尋找誘騙受害人,由付某某、高某某與受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尹某某、王某某等人跟著受害人去銀行取回部分借款,形成假的銀行流水,形成套路貸。敲詐手段一般為給受害人打電話威脅、上門討要、上家屬單位或家裡討要等方式,其中造成受害人趙某某、林某某等人無法正常生活,產生厭世以及離家出走至今未歸的嚴重危害後果。

在審理中,辦案人員還發現了一件奇怪的事兒:在團伙成員中,居然還有一人曾經也是受害人。原來,這名受害人被騙後無法償還債務,後經過團伙的誘騙、脅迫,受害人也參與到了犯罪團伙中,介紹自己的同學到團伙中借貸。目前,落網嫌疑人已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民警提示 還有受害人儘快來報案

在這起案件的審理中,警方掌握的證據證實,還有幾名受害人目前還沒有報警,有的可能出於擔心報復的心理,也有的受害人是外地人,目前已經離開天津。警方呼籲這些受害人儘快到公安機關報案,警方也將積極查找這些受害人,讓犯罪團伙得到法律的嚴懲。

觀點 年輕人要樹立正確消費觀

通過警方提供的案例不難發現,大多數年輕受害人都是為了享受奢侈的生活而在經濟能力上無力支撐才做出了錯誤的選擇,簡單來說就是愛慕虛榮成為了被“套路貸”傷害的罪魁禍首。對此,天津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李寶芳認為,年輕人的自制能力孱弱,尤其是學生,他們的認知還不完全成熟,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消費觀還沒有完全建立,同齡人之間相處的時間多,比較容易相互影響,相互攀比。因此,心態的自我調整是避免深陷“套路貸”陷阱的基本前提,特別是對虛榮心比較強的孩子們來說,應該結合自身家庭經濟條件制定消費計劃才是理性的生活方式,這也是滿足不同消費需求的合理發展思路。

“套路貸”的存在迎合了一些人愛慕虛榮的心理,僅僅依靠監管部門的打擊和規範還不夠。作為缺乏專業認知的年輕人來說,只有保持理性的消費心態,才能遠離“套路貸”的傷害。學校和家長應該對孩子們的思想進行密切關注,引導孩子們樹立正確消費觀。校方也最好要增設法治知識課堂,普及宣傳針對年輕人的案例,增強孩子們的安全防範意識。

新報記者 張豔 通訊員 孔琳 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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