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無錫市民李先生今年五十多歲,幾年前,朋友老林問他借了一筆錢,說是投資生意。後來老林投資失敗,沒法還錢不說,還躲了起來,索性連電話也不接了。李先生就此開始了他的漫漫討債路。這時,一名姓王的男子,出現在了李先生的視野中。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今年年初,債主老李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王姓男子,該人自稱能幫老李追回欠款,並要求從中收取部分費用作為報酬。雙方達成協議後,王某便帶著他的朋友張某、陳某具體負責此事。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王某今年30多歲,一直沒有正當職業。之前在“高利貸公司”做過一陣子,認識了張某和陳某,由於之前的公司分錢不夠均勻,王某便說服了這倆人,出來自己幹。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出來單幹後的3人,形成了一個小型要債團體。由王某負責在外拉生意,張某和陳某則負責具體的討債。為了規避風險,王某在選擇生意時也很謹慎,債務存在利滾利的不接,債主和債務人之間互相不認識的不接,而他們的報酬,也比人家收的低一些,一般抽取債務數目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在討債中,王某等人通過堵鎖眼、潑油漆、貼身跟隨、張貼受害人照片等方式給被害人制造心理壓力,雖然沒有造成直接的傷害,但迫於恐懼心理,多數被害人都會立馬還錢。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那麼,不打人、軟暴力討債是否構成犯罪呢?《刑法》規定,情節惡劣的恐嚇行為屬於尋釁滋事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本案中,被告人王某結夥採用滋擾、糾纏、聚眾造勢等手段擾亂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或者形成心理強制,屬於“恐嚇”行為,應被判處刑罰。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經過審理,梁溪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陳某、張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罰,並追繳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無錫男子借出錢要不回   僱專業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結果……

小編有話說:討債務應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如訴諸法院,由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等。債權人本人基於合法債務而僱請黑惡勢力採用“軟暴力”等非法途徑索債的,同樣會觸犯法律,重者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輕者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