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 車輛購置稅法正式公佈,稅率仍為10%

2018年最後一個工作日,即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決定車輛購置稅的稅率仍為10%。該法將於2019年7月1日起實施,同時於2000年10月22日國務院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將廢止。


車輛購置稅法正式公佈,稅率仍為10%


此外,《車輛購置稅法》還明確了5類車輛可免徵車輛購置稅,包括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以及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等,其中,後兩類車輛為法律新明確的免稅車輛類型。

據悉,自2001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計徵,稅率為10%。2001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車輛購置稅26214億元,年均增長17%,其中2017年徵收車輛購置稅32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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