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小偷半夜偷菜吃中毒死亡,家屬要求賠償該怎麼辦?

小偉特效師


碰到這樣的事情你不用怕,小偷家屬想打贏這個官司是很難的。

民事訴訟規定的是:誰主張,誰舉證。

小偷家屬告你,要想讓你賠錢,必須得舉證出下列證據:

1、小偷偷的是你的菜。

他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拿回家的菜一定是你的菜?

2、你菜上含有劇毒農藥,能夠致人死亡。

這必須得有法醫化驗鑑定,不是說他認為有毒就是有毒的。

3、小偷是偷吃了你的菜被中毒死亡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導致死亡的。這就是說他的死亡與你的菜是有因果關係。

如果你的菜有毒,但是並不一定能夠毒死人,小偷是因為心臟病突發而死亡的,那麼他的死亡與你都沒有任何關係了。

4、你菜上打的農藥,必須是明令禁止使用的毒藥。

如果說是國家允許使用的農藥,那麼造成小偷死亡的。你沒有過錯,也不會承擔責任的。

所以,如果說小偷家屬舉證不出來上述證據,那麼他就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也就是說,他可能就打不贏這個官司。

你反過來可以說他是訛人。

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小偷的死亡確實與你的菜有一定關係,那麼也要尊重法院的判決。不過,無論如何?小偷都有重大過錯,索賠18萬元,顯然是過多了,具體以法院判決為準。


法重情深


首先質疑一下這個問題的真實性。西紅柿上噴灑的是什麼農藥,為什麼毒性這麼強,僅僅是殘留就致命?(難不成這個偷菜賊吃了超量的西紅柿?估計這個量會很驚人)

不過這世界上真的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因為小偷自己作死而向失主索賠的例子確實存在。

回到問題,小偷半夜去別人的菜地裡偷西紅柿,結果沒有洗乾淨就吃了,被殘留農藥毒死,現在小偷家屬向菜農索賠18萬元,菜農該賠償嗎?

假如描述屬實,那麼菜農無需擔責,理由如下:

1,菜農給蔬菜噴灑農藥的目的是為了防蟲防病,並沒有毒害他人的目的。

2,小偷是在半夜進菜園偷菜的,即便菜地裡設置有“小心有毒”的牌子,他也不一定看得到。所以不應該苛責菜農沒有盡到提醒義務。

3,小偷選擇半夜去菜園偷蔬菜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擔責。

4,小偷應該預見到他偷的蔬菜可能有毒,自己卻沒有認真清洗,也就是說他連自己的性命都不在乎,憑什麼苛責別人?

再退一步講,假如小偷家屬耍無賴訛人,菜農可以要求對方給出證據證明毒死小偷的蔬菜是從這塊地裡摘的,如果不能證明,完全有理由告他們訛詐。


夜雨如書


感謝你回答要求,回答這個問題。

小偷半夜偷菜,中毒死亡,家屬要求索賠。


首先第一點。如果你是正常在使用,這些國家規定的,這些農藥在打菜。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你怎麼知道,會有沒有人要過來偷你的菜呢?


你只是正常的在使用的農藥為自己的菜,進行滅蟲的動作。在這種主觀動機上面,你沒有主觀要去傷害他人的這種主動意願。


第二點。這個人死亡了,跟你這個菜中毒,是否有直接性的聯繫?

法律上講,與因果關係存在,就有法律責任。

如果這個人死亡了,跟你這個菜打的打這個農藥有關係,你是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但你不承擔主要責任。


這種事情也沒有幾個人願意來發生,你也推脫不了責任。所以這話來說,站在法律的層面上,你有這種過失。,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和責任。

在這種人人情倫理道德上面,你跟他的死亡,是有這種因果關係。


所以無論是站在法律的層面,還是站在人情關係層面,你或多或少要承擔一部分的這種責任,被動責任。


第三,這個是要進行相關賠償的。

但是,1,你無主管殺人的意願和動機。

2,你是承擔次要的責任。

3,你可以請律師,進行協商和協助哈。



本文原創於《三農創業坑》,三農創業活下去,是第一位,活不下去,別談夢想和情懷了,

小故事,大教訓,少走彎路,不掉進坑裡,是我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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饅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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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7108433904325

剛剛

不賠,官司我和你打到底,首先其一,菜是屬於我個人財產,只有我才有處置權,是你在我沒有授權同意的情況下侵犯了我個人財產;其二打藥是我保護財產的行為,不是針對任何人,而是打害蟲,你偷我的菜給我造成的損失我不找你算賬就算了,憑什麼還要陪你錢,難道你來偷東西我還得給送禮,如果容忍這樣的小人,那麼法律就對物權人失去保護的意義,小偷偷東西,翻牆被牆上的玻璃扎死難道是物權人的錯麼?

如果一個人生命財產受到侵害時,不能先用一些合理手段保護自己,或者個人生命財產因為自己某些非針對人為侵害的保護措施,無意將蓄意侵害人致死,反而受害人反被處罰,那麼法律保護的是物權人合法權益?保護的是好人的合法權益?還是支持壞人的行為?

如果侵害人要實施侵害行為,而受害人可以以某一種方式防止受害發生損失,而法律卻規定只有受害後法律判決來解決才合法的話,而受害人卻已經死亡或者產生重大損失,那麼法律還有什麼用?

所以我想法律一定會公平,支持物權屬於權利人所有,他人不可侵犯的原則。


用戶7108433904325


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這種情況都得予以賠償。原因如下:菜打了農藥要有提示,明知道可能導致人因洗不乾淨農藥而中毒,放任結果的出現,有過失。國外經典案例-貝克訴麥當勞餐廳案。79歲的裡貝克女士在飲用麥當勞外賣的咖啡時不慎將咖啡潑在自己的胯部,造成大腿、胯部、外陰等部位三度燒傷。裡貝克起訴麥當勞的咖啡過熱,並沒有寫明過熱的標緻,導致其燙傷。最終陪審團表決麥當勞補償裡貝克女士16萬美元損失補償,外加270萬懲罰性補償。主審法官裁定將賠償額減至64萬美元。最終雙方私下達成協議,以賠償額保密結束這起案件。麥當勞就是因為沒有標記過熱(hot,caution)的字樣,導致輸官司的。看此案件,很多人會說,儘管我寫上有農藥字樣,對方不識字也沒用。其實不對,菜農只需要盡到了自己該盡的提醒義務,他就免責了,就像麥當勞現在的咖啡杯上都有“注意,燙”的字樣,在有人燙傷就是自己責任了。(附,小孩子的燙傷就是父母責任了,他們有監護、看管、告知義務了。)


寶媽茶會


一分不賠!家屬來了棍棒伺候!小偷還特麼成精了?還有沒有王法?還有沒有公道?偷本身就犯法,還有臉要賠償,訛人是不是?訛人就削你,腦瓜子給你放屁了!你偷菜吃了中毒了,誰讓你偷的?誰讓你吃的?誰拿刀壓你脖子強迫你吃啦?活特麼該!

法院應做如下判決:1.小偷系因食用偷來的贓物而死亡,咎由自取,與菜農無關。2.小偷應賠償菜農菜錢,按市場價核算,該錢給菜農。小偷應交罰金2000元,罰款入國庫。並按偷盜金額量刑,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於肉身死亡,改為監押其骨灰3年,3年後才允許下葬。3.對於小偷家屬訛詐菜農,應對其家屬進行處罰,按所訛詐金額百分之三十處罰,罰款上交國庫。4.由於小偷已經身亡,其賠款及罰款由其家屬代交。


那年飄雪55309986


每次看到這種無賴行為,就覺得世道有點炎涼。何時小偷偷東西都變得理直氣壯了呢?

老道覺得有一個問題,需要搞清楚。也就是說,小偷的家屬是知道小偷到誰家地裡偷西紅柿吃的。這種無良的人家,估計五代都是很倒黴的。

另外一個問題,有沒有可能小偷是被家裡人下毒毒死謀殺的呢?你應該舉報他家人謀殺。需要公安部門去偵查偵查看看。不然的話,為什麼唯獨小偷毒死了,而他家裡人卻沒事呢?也就是說,極有可能就是有人投毒啊!

即使是你家的西紅柿毒死了他,也是他自己活該啊!


太素老道


對於農民來說,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財產,他們都會在地裡種糧食、種菜,這樣既能夠自給自足,也可以把多餘的蔬菜或糧食拿出去賣來獲得額外收入。打農藥是為了防蟲害,這樣才能讓蔬菜生長得更好。有人偷了菜,吃了以後中毒的話,那麼農民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蔬菜是小偷偷回去的,並不是農民給他們的,所以他們應當自己承擔後果。\r

但是,基於人道主義,政府還是會讓農民賠償點錢的。就像我們村,有一個大貨車晚上停在家門口的馬路邊,深夜一個騎摩托車的撞上去受了傷,貨車師傅最後也賠了傷者錢的。


農家紅哥


這事兒很簡單!看小偷家屬提出了多少錢的賠償要求?你傾家蕩產也要賠償。如果你實在是賠償不起了,那麼發動所有的愛心人士幫助你賠償。我們的社會充滿愛,小偷偷菜中毒身亡,是多麼不幸的悲慘遭遇啊?最起碼也是以身殉職吧?如此愛崗敬業的光輝典範,怎麼能讓他白白的喪生呢?我們要理解小偷,愛護小偷,畢竟隨著時代的進步,小偷也瀕臨滅絕了吧?屬於國家重點保護對象吧?再說了,人們都看不起小偷這個行業,面對著職業歧視,小偷們頑強的生存下來了,你怎麼能讓他中毒身亡啊?我都沒法說下去了,你就把錢掏出來賠償他吧!


中國人自豪驕傲


對[祈禱][愛慕][害羞]沒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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