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3 高僧传之——释慧光

高僧传之——释慧光

释慧光,姓杨氏,定州卢人(今河北定县)也。十三岁随父来到洛阳,四月八日,到佛陀禅师所在之地,受三归戒。佛陀见其目光如炬,断定其必有奇操,遂收其为徒。在学习中,慧光表现了惊人的天赋,从未读过的经文,执卷一览,便如夙习,对经中的义理,且能旁通博引,穷究入微;口才又好,剧谈谲诡,常常出人意表。夏末时,佛陀为其剃度,很快就能为人讲经。他讲经词理通透,当时人称其为“圣沙弥”。慧光为人胸怀宽广,器度恢宏,把讲经所获大量财物都施与众人,后来交与师傅掌管,不久又尽施于人。佛陀说这实在是大士的作风啊,便不再干预。慧光为人光明磊落、不拘小节,请教教诫时恭敬而不盲从,赞毁他人得失声色从容自若,于是众人对他更加钦佩。佛陀说道:“此沙弥不是寻常人,如受大戒,宜先学律,律是智慧之根本。如一开始就学习经论,则必忽视戒律,如此下去,各种邪恶之见就可能毁灭正法之道。”于是慧光在佛陀的指导下开始先习律。当时《四分律》刚刚开始传习,此前有律师道覆,创开《四分律》,作疏六卷,但只是提纲的科文,并非足以宏宗的疏释,并且已经散失,所以慧光之所学乃是据口传。”

到了及冠之年(二十岁),有了一定的修行,听说如果不通《华严经》,发戒便受阻,于是回到本乡定州长卢,受具足戒。同时博习律部经典,并依律奉行。四夏时将登台为僧众讲僧祇律,初时因唱高而和寡;后来词理精妙,渐染津流,不久听徒云集。光深知博学贯通的重要性,因此在精通律学之后,他又师从辩公参学经论,美名传遍河北。

后到洛阳参求新学,并贯通了南北方言,开始从事著述。后来佛陀看到当时慧光的著述,惊呼慧光已经深谙佛理,神器已成,称得上是得道高僧了。慧光闻听此语,不禁流泪。当时佛陀任少林寺寺主,参与翻译《十地经论》,慧光也参与其中。当时助译者方言各异,以致传述分歧而发生争执,慧光因为懂得方言,常常为之沟通,使译经工作能够很好地完成。从此,《十地经论》得以流传光大。四分一部亦由其草创。其后,又注疏《华严》、《涅槃》、《维摩》、《十地》、《地持》等经,发挥经论奥旨,弘演其纲领。其注疏多存风骨,于章句比较简略,故后人崇仰其清规,奉其为宗师。朝廷重臣司徒高傲曹、仆射高隆之,及司马令狐子儒等都将慧光视为圣人。当时曾遇大旱,众人求助于光,于是光就到嵩岳池边烧香请雨,马上就天降甘霖,百姓皆受利。时天下已乱,尔朱氏举兵北伐,向僧尼征税以充军饷,并且定立严刑,有敢谏阻者斩。慧光当时任僧官,看到这种情形,就冒死进谏尔朱世隆:“如果这样征收税,天下僧尼将没有活路,国家也必将倾危。”终于阻止了征税,这件事足以看出其为人的刚正。初在京都洛阳时任“国僧都”。后北齐时,召入邺都,因为处理僧乱有功,转为“国统”(北齐最高僧官)。将终前日,乘车前往官署办公,刚要出寺门,屋脊自裂,于是就坐下来处理公事。房上的瓦块就掉落在手边,但慧光视若无睹,知道自己将要化寂,并不感到奇怪。一个多月后,圆寂于邺城大觉寺,时年七十岁。

光只愿生佛境,而不立宗派,气息将绝时,大见天宫来下,于是投诚安养,遂溘然长逝。自从慧光进入佛门,就勤学精进,不为外界所扰,生活简单朴素,一心向道,财产全部散施。他所学虽偏重行宗,但有四威仪,道德高尚,言行堪为典范,已超越宗派之别,为僧众所敬仰。自佛教传入东土,弘法释经的高僧以道安为先;而论改革僧律,弘扬光大正法的功绩,则慧光紧随其后。所撰注疏有《胜鬘》、《遗教》、《温室》、《仁王》、《般若》等;又作《四分律疏》,被后代引为范本;并删定《羯磨戒本》,广为传诵;又著《玄宗论》、《大乘义律义章》、《仁王七诫》及《僧制十八条》,文旨清肃,见重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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