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今年四川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節省30多億元

今年四川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節省30多億元

一般工商業電價已降三次,轉供電終端用戶卻無“獲得感”,我省五項措施打通降電價“最後一公里”

9月12日,省發展改革委召開媒體通氣會透露,今年我省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累計降幅達10%。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平均目錄銷售電價從每千瓦時0.805元降為0.7245元。三次降價累計為一般工商業用戶節省電費30多億元。

9月12日中午,記者隨機走訪了成都總府路時代百盛購物中心的一家培訓機構。“電價降了10%?不可能哦!”該機構相關負責人聽說了降電價政策之後,表示“完全沒感覺”。□本報記者李欣憶

為什麼沒感覺?“紅利”被截留,轉供電用戶被“矇在鼓裡”

這家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商場向他們收取的電費是每千瓦時1.04元,每月用電量1000千瓦時左右,算下來電費大約1000元。該培訓機構在成都錦城大道奧克斯廣場還有一家店,電費是每千瓦時1.2元,每月平均電費1800元左右。“開業幾年了,電費都是這樣收的,從來沒降過。”

時代百盛購物中心4樓的一傢俬教工作室負責人也表示,每個月都是商場給一張電費單,“根本沒聽說過降了電價。”

省發展改革委通報的降價成果高達30多億元,到哪裡去了?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梁武湖告訴記者,據他們瞭解,電網公司一般工商業直供用戶可以直接享受降價政策“紅利”,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但非直供用戶,即轉供電終端用戶,由於不合理加價等,降價成果未能得到有效傳遞和落實,“獲得感”不強。

什麼是轉供電用戶?他解釋,因為供電歷史原因、用戶特性等多種因素,供電企業未能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要由其他主體進行轉供電,即所謂的“轉供電”。

四川涉及轉供電用戶約100多萬戶,主要集中在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佔全省一般工商業用戶的40%以上。2017年四川電網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每千瓦時約0.8元,而轉供電主體大多按每千瓦時1元—1.5元左右的標準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個別甚至高達1.7元、1.8元。

省發展改革委資源和環境價格處處長劉均劍介紹,按照40%佔比計算,今年三次降價節省的30多億元電費,有10多億元本該屬於轉供電用戶,但都被轉供電主體“截留”了。

“最後一公里”如何打通?“截留”的費要清退,轉供電用戶平均電價能降20%

“打通降價‘最後一公里’,是必須啃下的‘硬骨頭’,也是確保今年降價措施真正落到終端用戶的關鍵環節。”梁武湖說。轉供電加價不規範的問題由來已久,最近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四川也制定下發了相應通知,對轉供電進行規範,將採取五大具體措施——

明確轉供電用戶電價執行標準。對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每月按照高峰、平段、低谷時段的不同電價,計算平均目錄銷售電價。

明確線損處理方式。為簡便透明,明確轉供體的用戶(租戶)線損電價暫統一按6%計算。

明確其他費用不得列入電費。涉及轉供電場所的公共電費、自用電費以及轉供電配電設施運維費,一律不得以電費的名義向用戶(租戶)收取,應納入物業管理費收取。

規範抄表時間和計量方式。對終端用戶的抄表時間調整為和供電企業抄表時間一致,今年12月底前實現終端用戶與公共設施用電、轉供電經營者自用電分別計量,並要求儘量使用具有分時計費功能的電能表。

加大監督檢查執行力度。明確轉供電經營者嚴格按照今年三批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措施規定,在9月底之前將降價後減少的電費全額向終端用戶及時清退。10月起將對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執行不到位的,要督促轉供電經營者整改並進行相應處罰和曝光。轉供電用戶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58反映相關情況。

根據測算,執行上述措施之後,轉供電用戶的平均目錄銷售電價為0.84元,與目前1.1元的平均電價相比,降幅將在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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