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如果有人拿刀砍自己,應該跑還是該反抗?如何合法的反抗?

村裡老戶阿杰


北京那位周律師,就本案在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的立論點有著重大的紕漏,那就是單純以寶馬男意外脫刀倉促“逃跑”來判定寶馬男沒有繼續傷害他人的企圖和能力。首先 1、法律上並沒有定義逃跑就是沒有繼續攻擊能力和可能。2、不能把瞬間的轉身看做是逃跑或放棄傷害他人,是逃跑還是臨時逃脫?並不確定。3、逃脫也是攻擊能力的一種表現,以退為進,以守為攻,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也是最長用的攻擊手段,正所謂”抽身拔刀“。4、不能確定為逃跑是不是在尋找新的武器,如果寶馬男身上藏有短刀,在車裡藏有武器,從地上拾起一塊石頭,開車撞人,隨時可以致電車男於死地,因此這時還不能判定寶馬男已放棄繼續侵害的企圖。5、持刀傷人已經不是一般的鬥毆行為,寶馬男是要致人於死地的,雖然寶馬男也已被砍了一刀,但在雙方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下,加之天黑時分,雙方都不知傷勢的輕重情況,只要寶馬男能動,電車男隨時都有生命危險。6、身後的兩位寶馬男同夥,隨時可能對電車男發動攻擊或助攻,使電車男腹背受敵,以寡敵眾,對電車男生命構成威脅,這也是不可忽視的寶馬男的一種潛在攻擊能力。7、不能忽視現場的語言交流和前面對電車男的傷害情況以及寶馬男的攻擊性質,決定著防衛程度。如果是一般口角衝突,打到在地就可以了。持刀傷人已經從一般治安案件轉變為行兇傷人的刑事案件,對待持刀兇徒,必須使其沒有任何可能的活動能力(包括捆綁等各種有效束縛手段),否則,打虎不死必傷人。8、要知道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只是一個概念,定性不定量,案件性質的轉變決定著防衛程度和方式的轉變,那就是採取及時而有效措施和手段,阻止犯罪的繼續發生,以保護受害人不被受到繼續傷害為首要目標,並不是保護犯罪分子為首要目標的。防衛本身就是一種受害人臨場預判採取的預防措施和手段,在不能完全確定侵害已經被終止防衛人不會再受到侵害時(危害沒有完全解除之前)的防衛行為仍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就是在案發中不確定情況下進行的,過當防衛是案發後需要在案發中能夠確定(防衛人在案發中也能明確)的條件下才能判定的。防衛不可能等到侵害發生後再去防衛。防衛法為了充分保護受害人,考慮到各種案發的複雜性,以及不同受害人的應急能力,沒有做各種過多的機械性的規定。各界法律人士也應站在保護受害人的原則上,掌握、理解和靈活運用。在美國是慎判過當防衛,多數為正當防衛。中國百姓也是說誰先動手誰沒理,誰先鬥毆升級誰沒理。


太陽島165567255


看到警方檢方的公告後,我即欣慰又擔憂。 欣慰的是好人有好報,壞人有惡報。擔憂的是此案傳遞的價值觀法律觀方向對,但細節不明確。有可能誤導大眾,讓大眾誤解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因為官方對此案的細節,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沒有作出明確的解釋。

下面就我對本案的理解,希望對社會、對大眾給予警示。

本案的關鍵點以及爭議點還是在刀掉落後撿刀追砍行為,官方的幾個關鍵點大家值得反思:1、劉海龍酒駕、違規變道、動手打人、拿刀背砸人,這些前因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本案的判決,因為惹怒了大眾,左右了輿論。2、刀甩落在地後其上前爭搶,毫無放棄跡象。這個很模糊,不好舉證。3、追砍未擊中,同樣模糊。2、3的結論其實很大程度上依賴1。這是本案最關鍵的三個因素。直接決定了最終結果。但本案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正當防衛就可以無所顧忌隨意傷害生命。

警方雖將此事定義為行兇,但也分了階段,7s的說法定義為正當防衛階段,此階段的腹部捅刺是致命傷,之後的追砍(未擊中)是第二階段,因未造成後果警方忽略了刑事責任。所以大家受到不法侵害時不要一味擴大正當防衛的範圍和限度,凡事適可而止。下次你遇上不一定就是這結果。

正所謂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何必把事往絕的做!

所以不是沒有正義感,而是更冷靜,更理性,考慮的更深更遠,而不只是崑山個案。而是一個標準。


烙印心間一千年


1周圍有人立馬呼叫,引起關注,一般的人民群眾都會圍攏過來,這對行兇者是個震懾!

2 如果沒人,迅速衡量是否勢均力敵,並快速目掃周圍三米之內是否有可禦敵之物,長傢伙優先,短傢伙後取。人家持刀行兇,這是嚴重犯罪,毋庸置疑,你可以藉助一切可利用和採取的手段防衛!

3 如果啥玩意兒沒有,這時候不能木頭樁子似的等人來砍,瞅準能跑的位置趕緊跑!幹不過還跑不過嗎?往人多的地方或者有親戚熟人的地方跑!

4如果對方只是持刀尋釁或者搗亂,並不是攜私報復,那麼可以說好話,儘量軟言軟語不要激怒對方,天下之至柔馳騁於天下之至堅,說的就是柔克剛的道理!

5 危險是越躲越險,恐懼是越怕越厲害!這是最重要的,千萬不能太過驚慌,因為你越慌,就會越危險!

以上贅述,因人而異,因情景而不同,但是不能屈從於犯罪分子的淫威,在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情況下采取適宜的方法,擺脫危機,並使歹徒受到懲處!


到海方知浪渺茫


崑山城府衙今日張榜通告:白衣壯士屠龍有功,其乃豪傑之士

今日,崑山城府衙張榜通告天下:

往日於崑山城中,遊有一惡龍。其身懷妖器,借勢猖狂,得以肆行無忌也!時常暴虐橫行,害人性命。所到之處,草木不生,人畜俱害。崑山黎民百姓苦其惡行久矣,終日寢食難安!

近日,趁著夜色黯淡,惡龍再次現身崑山城內為非作歹。作惡途中,路遇一白衣人擋其路。惡龍氣急敗壞,竟欲加害之!

為避免傷及無辜,白衣壯士且戰且退,雖是赤手空拳單槍匹馬,仍不落下風。惡龍此遇世外高人,自知法力薄弱,恐敵不過。遂祭出害人妖器,欲直取壯士之命。

殊不知白衣壯士乃屠龍族之後人,久來藏身於草芥之中,不問江湖之事。

見惡龍如此咄咄逼人,壯士恐其與周遭人被妖器傷害性命。在此危難之際,白衣壯士挺身而出,不惜以肉身相博。

惡龍自恃妖器在手無人能敵,便揮刀亂舞,大開殺戒。

壯士深知只可智取,不可力敵。此際以退為進,伺機而動。不過幾回合,便用獨門奇招奪取了惡龍的妖器。雖身中數刀血流如注,仍屹立不倒。

壯士得器,如獲至寶,原來這把妖刀是屠龍族失傳已久的屠龍寶刀,若是屠龍族之人獲得此刀者必將得到神力,替代上蒼於人間懲惡揚善!

惡龍本以為屠龍刀在手,世間再無人能奈何了它。不曾料想,今日竟會失手將屠龍刀落入他人手中,而得刀之人竟是屠龍族之後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常言道:龍刀現,龍族出;惡龍死,惡世亡!

惡龍當殞命於此,此乃天意。

天意既定,使命當從。白衣壯士人刀合一,口唸咒語,祭出屠龍族獨門絕學《屠龍三刀流》,遂將惡龍送至十八層地獄!而功成之後,壯士瀟灑離去,不求功名利祿,實乃豪傑之士。

惡龍觸怒天法,殘害生靈,虐我庶民,實乃十惡不赦。幸得屠龍壯士出手相助,以一人之力拯救崑山黎民於水火,使崑山城再無惡龍之患,百姓無惶惶之心,幸甚至哉!

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俠之小者,為友為鄰!

壯士不忍斯民於塗炭,能為人所不敢為,捨命屠龍,當屬大俠之範。

懲惡名揚千里,勇謀流芳百世!

今惡龍已除,百姓安居樂業。吾輩應記屠龍壯士之舉,效其善心,切記諸惡莫作,諸善奉行。

念其屠龍有功,特此佈告天下,望眾知悉!


面朝大海春暖花開8412155


這時候別合法不合法了,能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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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陽大洋


寶馬疾馳閃電光,直撞騎車白衣郎。

紋身龍哥下車忙,我在崑山爾敢擋?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滅了白衣郎。

白衣見狀心發慌,騰挪躲閃就是防.

龍哥打人誰敢防?待我提刀開你膛。

幾個健步車門開,屠龍寶刀拿出來。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寶刀不給力,

龍哥生來有脾氣,氣得寶刀扔在地。

白衣剎那露兇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寶刀刺斷腸,看你龍哥有多強?

白衣雖沒上戰場,但也曾經抗過槍。

龍哥見狀腳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槍,

白衣眼角放紅光,只想保命沒商量。

上去又是一頓斬,龍哥狼狽路草旁。

幸好警察來阻擋,不然龍哥變肉醬.

龍哥此時想一想,強中還有強中強.

不是平時太能裝,今天怎會把命喪。

勸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Iamsohappy105162216


人權,人權,人權!當一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或馬上就會死了,還TM還要考慮這考慮那,只要能保命什麼都可以做。那些律師整天逼逼叨叨這不合法那不合理,那是你們遇到這樣的事。估計有的律師會說他遇到了一定會和歹徒談談,在歹徒講講法律。


小鄭57470962


看到這個問題,突然想起了昆明火車站暴恐案,很契合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在跑,死傷慘重,大家不妨回憶一下。面對歹徒高高舉起的刀,守法公民還要考慮防衛是否過當,有些無法理解了。我不主張以暴制暴,但是我覺得,法律需要讓所有人明白,不管你是真流氓還是假流氓,也不管你是真砍人還是嚇唬人,當你拿起刀主動挑釁的那一刻,你就要承擔被人反殺的後果。


真的存在該用戶


我建議,周律師應多做一下公益,比如到小學做一些普法教育,法制建設應從娃娃抓起,著重教一些遇到暴力事件應如何處置的預案及正當防衛的界限。同時建議學校應加強體育方面的課程,尤其是短,長跑的鍛鍊不能放鬆。這樣的話,祖國的花朵長大後才能要逃就能跑的快,要反抗的話也能掌握一下度。以免殺敵一千,自傷八百。


手機用戶65651032160


從實用及安全角度來講,當然是三十六計跑為上策!因為能跑掉的話,至少化解了當時的危機,這並不丟人,人身保證了安全再說!而奮起反抗,是有一定風險的,事態的發展也很不可控,很難說沒有死傷,也並不一定能反抗成功!除非你會降龍十八掌,自信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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