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你覺得崑山電動車主撿刀砍死寶馬車主屬於正當防衛嗎?

中國創業協會會長V


個人反覆觀看視頻,首先說說紋身男的情況,違章佔道,衝撞騎行者,酒駕,故意傷人,拿刀故意殺人!有前科,劣跡斑斑!從一開始,白衣哥都處於被動挨打的份,毫無還手之勢!紋身男的行為是整個事件的誘因,也是他自己命喪街頭的導火索!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很多網上說白衣哥拿刀追砍紋身男使其死亡,我個人覺得完全是胡說八道,根本沒有觀看視頻中的重點,重點是應該是從紋身男砍人用力過猛刀掉地上開始,這個時候兩人都開始搶地上的刀!如果紋身男搶到,白衣哥就倒下,恰好被白衣哥搶到,但這時紋身男想要繼續傷害值有增無減,所以白衣哥捅了紋身男腹部兩刀!這時捅兩刀完全屬於正當防衛範圍,非常符合正當防衛標準!但正是由於這兩刀,腸子外露,致命傷就是這兩刀,所以紋身男致死剛好處在正當防衛範圍內!至於後面追砍,根本不致命,所以就沒有追砍致死之說!就是不追砍,紋身男也得嗝屁!何況紋身男朝車跑去,拿其它武器可能性極大,所以白衣哥覺得危險沒有解除,才引發追砍!最可怕的是對方人多勢縱,其他人也非常有可能傷害他性命!所以直到警察趕到,白衣哥才鬆開手中的刀!所以我覺得追砍屬於無限防衛,當然也可能被判定防衛過當,根據中國刑法規定,防衛過當並不算罪,因為刑法裡沒有防衛過當罪!所以就算判防衛過當,白衣哥應該不算觸及刑法!當然人死了總要受罰的,希望是很輕的判罰!出於對死者的尊重,我只能說逝者安息吧!同時希望中國法律更加健全,來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個別平時囂張跋扈之人,也可以收斂點了,別以為老師人好欺負!


明月崢


海龍大哥脾氣大 好人見了他都怕 天安兄弟一大把 就是龍哥開寶馬 這天龍哥樂開花 酒過三巡不回家 漂亮小妞車裡拉 約好去哪啪啪啪 前方路口要右轉 公交大車把路擋 旁邊還有單車道 一把方向就要繞 電動老哥剛下班 恰好擋在車前方 龍哥脾氣被點燃 車上男女也很狂 寶馬車上下兩人 電動車往路邊扔 電動車主不說話 龍哥朋友把他罵 罵人幾句就算了 龍哥居然動拳腳 龍哥天天打沙袋 居然沒把他踢壞 心裡越想越不爽 寶馬車上拿刀砍 可能喝的有點高 龍哥舞刀有點飄 朝人砍了四五下 刀沒拿穩掉地下 電動老哥速度快 飛身把刀撿起來 龍哥發現丟了刀 肚子也被開了苞 腸花五肚開了腔 想起車上還有槍 鬼吼狼叫叫幫忙 豬朋狗友全跑完 龍哥起身往車跑 結果再次被放倒 拿刀砍人反被砍 黑白無常來收網 玩刀之人斃於刀 貪錢之人須守義 周姓律師來出頭 只會引來萬人憎 做事說話拼良心 人說鬼話鬼會聽 今天你還護龍哥 明天你就陪龍哥 創建於2018.9.1編輯渣渣灰


不是好人嗯哼


我沒有法律專業知識,也沒有深入研究過什麼叫“正當防衛”,所以無法站隊,但我想問兩個問題:

第一,全社會的民眾,如果突然遇到這種“起衝突”(注意,起因是衝突不是有蓄謀的謀財害命),有人拿刀衝向自己,威脅到自己生命,在這過程中,自己奪走(或者撿到)刀後,你都可以反過來拿刀追砍對方,並且已經把對方擊倒後,仍然可以繼續對其進行刀砍,直至砍死對方為止———這一連串動作今後是否可以適用於所有人去效仿?國家是否鼓勵這一自衛行為?

第二,每次我們看警匪片,電影到了結尾,男主角在打倒壞人後並未立刻結束對方的生命,然後總會出現壞人在背後再給自己偷偷做出最後致命一擊。基於這種電影劇情幾十年的薰陶,我們是不是都普遍認為只有當確認對方已死,才能確保自己是安全的??(長期以來,人們都想隔著屏幕提醒那位男主角,最好是把壞人殺死,再三確認後,你才好去和女主角擁抱在一起秀恩愛,我們都不想看到抱著抱著的時候聽到“啊”一聲,不是男主角被刺就是女主角為其擋一刀———這,就構成了社會輿論的大背景)

人們在遇到極度危險時,是不是每次都要把對方“殺死”為止?包括,可以先挑了對方的腳筋,廢了他的雙手後,再慢慢一刀一刀地去結束他生命?或者說可以判斷對方往回跑(逃跑)是為了去取更厲害的武器對自己繼續侵害???

所以,我再問:第一,受害人在哪個時刻判斷出壞人還有繼續行兇的能力是為合理的?是壞人手斷了?腿斷了?倒下了?暈了?還是死了才能確定對方喪失了對我生命構成威脅?第二,怎麼去判定受害人在被侵害的過程中,個人受到何種程度的驚嚇後把對方殺死是合法的?那個受驚嚇的程度怎麼去界定?(你不要告訴我,我一看到刀我就受到驚嚇要自衛殺死你)

我覺得大家都會站在電動車白衣男的角度去看這個事件的同時,也能站在起衝突的時候你有可能會成為一名控制不住情緒的那一方,有被追打至死的可能。而在你某一刻自己有可能已經產生了“停止侵害”的慾望的時候,自己仍然會被追殺致死…………………………(以後類似案件的判決值得關注)


鹹檸七號嘴


不用討論了,已經有正確答案了,大快人心,萬眾期待的結果。



弄點兒吹資


崑山馬路奪刀反殺案屬正當防衛



俺們宿遷


理解幾點然後看視頻用這幾點分析,紋身男,第一點,也是第一兇器刀,第二點是車,第三點,對方人數。第四點,紋身男喝了酒。

然後再看單車男,赤手空拳,一輛頂了天能跑到30公里每小時的電動小單車,外加兩條腿。

在紋身男拿刀出來已經無法收場的情況下,各種推算結果都是必須得把紋身男一夥趕離汽車比較遠的地方才能保證自己的最大生命安全。

如果是跑,躲著紋身男一夥,被紋身男開車撞了或者碾壓,都有極大的生命安全隱患。

不知道我的分析還行不行,覺得行的點贊,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在跑不掉的情況只能拼命抵抗保護自己。


還我美麗星空


【警方通報“崑山砍人案”:騎車男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江蘇崑山,寶馬男追砍電動車主遭反殺引發熱議。今日,崑山公安通報稱:電動車主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於海明案件。



薅鼻毛打噴嚏


個人觀點,國家法律講的是追究責任,我認為整個事情最大問題還是出在開車人的身上,事是他跳起來的,追究責任應該把他抓起來,要不是他和電瓶車車主吵架,不會發生後面的事,已不會死人,事挑起來了,自己掌握不住了,到後面跑的最快的就是他,所以我認為一切責任都該有開寶馬車的,挑事的人承擔!


拓拔海倫


所幸,所有事實真相得以還原,給真惡者應有報應,給自衛除惡者以公道。真是大快人心。光天化日,明目張膽行兇傷人,並隨身攜帶管治刀具,視法紀如無物,視人命如草芥,不能不引起政法、公安及政府和全社會深思。一定要對黑惡勢力除惡務盡,並且要常抓不懈,還社會安定和諧!


用戶13513471768


當然是屬於正當防衛嘛!

寶馬師機又有犯罪前科,開車開到自行車道闖了別人,又下次出手打人,打了別人還覺得不過癮,還從車上拿出把砍刀來砍人,他這樣的人本身都不是一般的正常人,完全就是個社會上的人渣敗類,他砍別人的時候刀掉在地上,別人本能的撿起來刀保護自己的生命,肯定還是要自衛還擊,這一點永遠都沒有錯,為弘揚社會正能量,騎車的白衣男子沒罪,是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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