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 滨城区公布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举报方式

齐鲁网滨州8月27日讯近日,中共滨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滨城区监察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公布扫黑除恶监督执纪监察举报方式的通告》,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滨城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力度,为打赢滨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

二、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滨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256600

举报电话:0543-12388 18754379266

举报网址:http://bz-bincheng.jb.mirror.gov.cn/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积极监督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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