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如果老賴的子女無法被錄取是真的,這一政策適合全國推廣嗎

今年高考中,浙江溫州蒼南饒先生的兒子發揮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學校卻來電說兒子可能無法被錄取。原因是饒先生的一個舉動:欠銀行20萬貸款不還已兩年多。

此前他曾被強制執行、納入失信名單時,執行法官已明確對他告知失信後果,但當時,饒先生心存僥倖,並未正視。這下,饒先生慌了,馬上聯繫了蒼南農商銀行,分分鐘還清20萬。

法院向中學建議不錄取老賴子女

" 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限",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了近日河北衡水桃城區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議書,該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轄區內所有相關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進行限制。

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在信中建議:

1。學校招生簡章需載明:"報名學生家長必須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記錄;

2。對學校所招錄學生父母的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凡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者,一律不得錄取;

3。對已招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以下為司法建議書全文:

如果老賴的子女無法被錄取是真的,這一政策適合全國推廣嗎

看來衡水是來真的了,那其它城市會實行這樣類似“株連”的政策嗎?合理嗎?大家覺得應該推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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