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訪案件 東方市八所司法所為民解憂

「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訪案件 東方市八所司法所為民解憂

「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援助 化解信訪案件 東方市八所司法所為民解憂

司法所工作人員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

8月13日,東方市八所司法所為交通事故受傷的貨車司機釋明法律問題,為村民提供法律諮詢並化解了一起群體性信訪案件。

盧某受僱給人開貨車,一次送貨時發生交通事故,貨車受損,盧某也因此受傷。僱主要求盧某承擔修車費,盧某不同意,因此引發糾紛。8月13日,司法所工作人員耐心解答了盧某有關僱傭關係、侵權責任認定等問題。司法所工作人員瞭解盧某經濟情況後表示,可以為盧某申請法律援助。

當天上午,71歲的王某及家人到東方市八所鎮政府上訪,王某稱他是八所鎮下紅興村村民,前段時間大兒子拿了一份文書給他籤,他沒看明白就簽了。現在,王某想將自家責任地中一塊地交給女兒,兒子不同意,稱家裡的田地都是他的,還拿出王某簽字的文書。原來王某兒子讓王某籤的文書是將王某名下所有田地無償贈與兒子,王某及妻子女兒不認可此事因此上訪。工作人員用法律條款逐一對王某等人作出解釋說明,取得王某及家人的理解,他們同意通過訴訟解決糾紛。鑑於王某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工作人員積極幫助王某申請了法律援助。

當天下午,符某來到八所司法所,稱30多年前村裡分給他一塊土地,1991年被同村陳某佔用挖魚塘,之後,東方市政府徵收該地塊。工作人員瞭解到,符某主張徵地款的地塊沒有經營權證書也沒有與村委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陳某1991年挖魚塘到政府徵收20多年時間,符某沒有提出異議。工作人員耐心解答符某有關土地權屬的取得、喪失及徵地款分配等問題,並告知符某如若堅持自己的主張可向法院起訴。(記者董林 通訊員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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