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4 中醫五臟:肝主疏洩

主疏洩是肝的重要生理功能。其作用涉及一身氣化,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以下試述之。

中醫五臟:肝主疏洩

1

鼓舞臟腑氣化

氣化是對臟腑功能的高度概括。肝為風木之髒,內舍少陽春生之氣,肝氣舒達,猶春氣之降臨,可以生髮萬物,在人體則主要體現為對各臟腑功能的推動和鼓舞作用。《馤塘醫話》曰:“不知肝木屬春,生生之氣,如無此氣,人何以生?”由此可知肝氣疏洩,則脾氣能升,而胃氣始降,納化正常;肝主氣,心主血,肝為心母,肝氣舒發,則心脈暢行,是氣為血帥而能暢血行。《醫話拾零》曰:“為肝氣能上達,故能助心氣之宣通;為肝氣能下達,故能助腎氣之疏洩。”

肝氣具有主升發的作用。“它是人的生命源泉和動力”(《肝病證治概要》)。肝氣失疏,失於推動鼓舞,則臟腑氣化為之不振。

養生需要養肝。養護生髮之機,是養生之首務。《素問•四氣調神大論》明確提出:“春三月,此謂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髮緩形,以使志生,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2

調暢一身氣機

氣機即氣的運動變化,其表現形式為升降出入。肝氣疏洩,有利於一身氣機的調暢疏達,因而,對於氣機的疏通、暢達、升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肝氣調達,氣機調暢,清氣上升,濁氣下降,氣血暢達,經脈通利。出入升降是機體新陳代謝的基本形式,肝氣疏洩,能調暢氣機,從而對機體的新陳代謝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如果肝氣鬱而不疏,則氣機失調,氣血因而不暢,鬱滯為病。石念祖曰:“人忿則全身氣血顛倒”(《王孟英醫案》)。《明醫雜著》則曰:“肝氣滯則心氣乏。”

3

暢利血行

肝司疏洩,主藏血。人身之血晝行於陽而滋臟腑百骸,至夜則歸藏於肝。《素問•五臟生成篇》提出:“故人臥血歸於肝,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則能握,指受血而能攝。”血能藏於肝而復洩之,全賴肝氣為之疏洩。《血證論》曰:“以肝屬木,木氣沖和調達,不致遏鬱,則血脈通暢。”若肝氣疏洩失常,一則血鬱不行,因而導致“氣滯血瘀”。血府逐瘀湯以柴胡、白芍、枳殼、甘草、桔梗疏肝理氣;桃紅四物湯活血化瘀,正為氣滯血瘀者而設。一則血妄行而不藏,是以可見各種出血證。《血證論》治出血有“調肝則木火得疏洩,而血分自寧”之說,是血證當調肝,肝能藏血,其病可愈。

4

協助脾胃納化水谷

納化水谷,運布精微,其職在於中焦脾胃。胃受納腐熟與脾轉輸精氣的功能,有賴肝氣為之疏洩。《血證論》曰:“木之性主於疏洩,食氣入胃,全賴肝木之氣以疏洩之,而水谷乃化,設肝之清陽不升,則不能疏洩水谷,滲洩中滿之證,在所不免。”因木鬱而食慾不振者,疏肝解鬱便能理脾胃而增食慾,逍遙散加青蒿即有良效;肝氣橫逆乘脾,土運不及,則痛瀉陣作,痛瀉要方、半夏白朮天麻湯皆為對證之劑。

5

促進二便排洩

肝氣條達可促進二便排洩。大小便包括了水谷糟粕以及五臟濁氣,貯於大腸、膀胱,當其時而洩於體外。其不排便之時,皆由腎之閉藏以司其職;及其排便之時,一由腎之氣化,一賴肝氣疏洩。若肝氣失疏,鬱滯不暢,則大腸傳導不利為便秘;肝氣乘脾,木旺犯土,痛即欲瀉;肝氣鬱結,氣化不利,則小便癃閉不通,或淋瀝不已。《醫學求是》曰:“夫肝為風木之髒,鬱而疏洩於下則在二便。”

6

疏洩精血

女子二七,男子二八之後,腎氣漸旺,男精女血應時而下,其精血之所以能暢利下行外達,皆需肝氣為之疏洩。若肝氣失疏,則男子陽萎而射精不能,此正是心因性男性性功能減退的重要病機;在女子則經閉、經少、經來腹痛、乳脹。治宜疏肝解鬱法為主,或佐以解鬱安神,或疏鬱而暢血行。四逆散加味可愈肝鬱陽萎,血府逐瘀湯亦為調治心因性陽萎之良方。逍遙散治療肝鬱經閉、痛經;《蘭室秘藏》烏藥湯疏肝解鬱,養血調經,亦為肝鬱痛經之常用效方。

7

疏通水道

體內水液運化輸布以三焦為通路,以肺脾腎氣化為主要動力。肝氣疏洩可以通利三焦而疏通水道,因此,肝與水液代謝密切相關。肝失疏洩,氣化不行,水道失於通利,水液因之鬱積不行,小便不暢,則水泛為腫,津凝成痰,小便或癃或淋。此時,疏肝解鬱,便能疏通三焦,通利水道,恢復水液代謝之常。臨床常用沉香散治療肝氣鬱滯,疏洩不利,氣化不行,水道失暢之氣淋、癃閉,用以疏利氣機,通利水道。

肝主疏洩具有多方面的生理效能。肝為將軍之官,疏洩是其發揮將軍之官作用的基礎,以其生理功能多樣,因而,其病理變化也就十分複雜。古有“肝為五臟之賊”的說法,指的是肝氣鬱結不能疏洩而影響了相應臟腑功能的表現。誠如《馤塘醫話》所云:“肝為五臟之長,而屬木,一有病則先克脾胃之土,脾胃受克,無所生施,而諸經之病峰起矣。約略數之,則有胸腹脹滿,左脅牽痛,上連頭頂、眉稜等處,易驚易怒,煩躁不寐,寒熱往來,晡後潮熱,喘促煩渴,乾咳痰嗽,吞酸嘔吐,小便淋閉,大便或硬或溏而瀉,吐血遺精,腰膝痠痛,皮毛灑淅,肌膚枯瘦,筋骨拘攣各症,分屬十二經,而一一皆系肝氣之所變化。”

本文來源:麗東書院,首次發表在《中醫函授通訊》199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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