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股市集合競價期間交易規則是什麼,與正常開市交易有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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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A股集合競價是指每個交易日開盤前,9點15分至9點25分,交易所就開始接受投資者們報價,這些單子進入交易系統系統模擬成交情況,然後給出擬撮合的價格。要注意的是,這個價格不是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時候還沒有成交。9點15分至9點20分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點20分至9點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

有很多資金在9點20分之前掛漲停或者跌停,於是被人惡意掛單的股票在9點15分就漲停或者跌停,很多散戶看到跟進去買入或者賣出,結果莊家9點20前撤單走了,跟單的人被騙買入或者被騙交出籌碼。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然後在集合競價結束後撮合成交。


首席投資官


A股集合競價和開市後的連續競價都屬於交易所的競價方式,因此有共同遵循的原則也有其各自不同之處。

共同原則

不管是集合競價還是連續競價,兩者均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所謂價格優先是指在投資者的報單申報時間相同時,價格較優的投資者優先成交;時間優先是指在投資者的報單價格相同時,較早申報的投資者優先成交。

同時兩者的原則是先價格優先,再時間優先。也就是說,如果價格不同,且價格較優的申報時間較晚時,交易所也仍然優先處理價格較優的報單。

不同之處

1.兩者所處的時間階段不同。

集合競價是在每日開盤和收盤時,時間為交易日9:15-25,14:57-15:00。連續競價時間則為9:30-11:30,13:00-14:57。

2.撮合方式不同

集合競價是整個時間段都處在競價狀態,即投資的買方和賣方不斷提交委託報單,由交易所根據雙方的委託情況,計算當前的虛擬成交價格、虛擬成交量以及未成交量,等待集合競價結束時最終形成成交。

連續競價則是時時委託,時時撮合,有匹配的報單就可以成交。

3.價格確定原則不同

集合競價的價格確定原則是遵循如下三條:

連續競價的價格成交原則是:

以上則為兩者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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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集合競價期間交易規則是什麼?

股市早盤競價時間為(9:15—9:25)

而深圳股還有尾盤競價時間(14:57—15:00)



股票集合競價期間交易選擇就是撮合大單交易,也是就是說多單連續競價後,最大的那種單的價格為當日開盤價;

比如:某股票前一天收盤價為10元,今日開盤價利用集合競價的方式定開盤價

買一檔:10元 5手 賣一檔:9.5元 3手

買二檔:9.9 3手 賣二檔:9.7 6手

買三檔:9.8 60手 賣三檔:10.1 6手

買四檔:9.7 1手 賣四檔:10.2 7手

買五檔:9.6 2手 賣五檔:10.5 4手

根據交易規則價格優質,時間有效,集合競價最大單成交確認為開盤價原則,已經很明顯的看出這票當日是低開,9.8元為當日開盤價;買一二檔單全部成交,買三檔部分成交,賣三四五檔單全部成交(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

深圳尾盤競價也是撮合連續集合競價,最大單為確認當日開盤價的原則。

集合競價期間與正常開市交易有區別嗎?

答案是:肯定有區別

正常開市交易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同等價格時間優先者成交,同等時間掛單,價格低的優先成交;採用的是事實價格成交。

集合競價交易規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之外還有大單撮合成交,跟正常交易時間有所不同,競價掛單成交是大單撮合成交為基準,這就是最大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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