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 雲南通報5起違反《反恐怖主義法》典型案例

手機中存有恐怖血腥視頻、酒店網吧未按規定施行實名查驗登記、快遞公司寄遞高壓氣槍配件、加油站未核對身份信息出售散裝汽油……這是今年以來雲南省公安機關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先後查處的一批違反《反恐怖主義法》的案件,22日,省公安廳再次通報了部分案件。

案例1

手機非法存有恐怖血腥視頻

昌寧李某某被拘留10日

保山市昌寧縣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李某某手機中存有恐怖血腥視頻。經審讀,該視頻被認定為暴恐音視頻。昌寧縣公安局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李某某作出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案例2

未按規定執行住宿實名登記

楚雄市某酒店被罰款10萬元

楚雄市公安局在對某大酒店檢查時,發現該酒店有未按規定對入住旅客身份信息進行查驗登記。經調查,該酒店於前期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已被公安機關責令整改。楚雄市公安局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該酒店及直接負責人賀某分別作出處10萬元、10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3

多次未依照規定執行互聯網服務實名制

富寧縣某網吧被罰款20萬元

文山市富寧縣公安局對某網吧進行檢查時,發現該網吧未依照規定執行互聯網服務實名制登記。經調查,該網吧已多次因未依照規定執行互聯網服務實名制被公安機關責令整改。富寧縣公安局經組織行政處罰聽證會後,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該網吧及其法人範某、工作人員姚某分別作出處20萬元、1000元、10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4

未查驗就收寄高壓氣槍配件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均被處罰

曲靖市羅平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非法買賣槍支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某犯罪嫌疑人通過羅平縣某快遞公司門店寄遞高壓氣槍配件。經調查,該寄遞公司未執行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嚴重違反了物流寄遞業三個“100%”規定。曲靖市郵政管理局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其所屬的雲南某某快遞有限公司作出處20萬元罰款,對公司主要負責人處8000元罰款,對公司下屬羅平站點收寄工作人員處60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5

出售散裝汽油不核對登記身份信息

耿馬一加油站被罰款2萬元

臨滄市耿馬縣公安局在偵辦龔某涉嫌放火案中發現,嫌疑人作案使用汽油來源為轄區某加油站。該加油站工作人員李某在未核對登記龔某身份信息的情況下,向其出售散裝汽油。經有關主管部門調查,該加油站前期因違反危險物品管制、限制交易措施已被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處罰並責令整改。耿馬縣公安局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加油站及主管人員劉某、工作人員李某分別作出處2萬元、1000元、1000元罰款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