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 深讀: 民國汕頭商業的極盛丨粵商之道

深讀: 民國汕頭商業的極盛丨粵商之道

民國十二年(1923),蕭冠英繼任汕頭市政廳廳長(相當於市長一職),他以改良都市為先務,提出擴張汕頭市區並分區建設的計劃。蕭冠英《六十年來之嶺東紀略》中載:劃韓江西北之火車站、洄瀾橋等為工業區;舊日中英續約中所開之舊商埠及沿海而東至新填市區為商業地;住宅區則在舊市區東北部;行政地區則在月眉塢之東、華塢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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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冠英的市區改造計劃經廣東省政府批准後,次第展開,為近百年來汕頭市區的建設格局奠定基礎,推動汕頭市大規模的橋樑興建與馬路修築。市區路橋網絡建設,為馬路兩旁的土地帶來巨大增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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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汕頭城鄉建設志》記載,泰國華僑陳黌利家族於民國十八年(1928)至民國二十二年(1933)投資大批地產,在永興街、永泰街、永安街、昇平路、商平路、海平路、福合埕和中山公園前一帶建好或購買房屋400間(座)。

汕頭本地出口商則廣建他棧及簡易工廠(場),樓屋格局多為3—4層騎樓式樓房。這種建築群成為民國時期汕頭的時代標誌。四永一昇平(永興街、永泰街、永和街、永安街、昇平路)的城市格局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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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前汕頭商業位居全國第七

張永福也曾任汕頭市政廳長,時間是在民國十五年(1926)11月16日至民國十六年(1927)4月21日。張永福原來是饒平籍華僑,支持過辛亥革命。回國後,張永福先後擔任中央銀行汕頭分行行長、廣東中央銀行副經理。同時曾擔任孫中山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諮議。

商人出身的張永福一至汕頭,便發現這個開埠較早的沿海城市具有發展前景,他把自己的一些橡膠產業遷到汕頭,並動員商業夥伴來汕頭投資。為了更好掌握影響汕頭經濟發展及百姓生活水平的基本數據,張永福動員全市各行各業商會,對汕頭物價變化情況做一番深入細緻的調查。民國十六年(1927)3月,他以市政廳長名義,分別致信汕頭各商會、各大企業:“逕啟者,本廳長自抵任以來,對於汕頭行政設施極為留意。為謀根本之解決,應於市民生活費增高程度為要著。前經本廳第八次廳務會議公決,本市出入口物價自民國元年至十五年,由本市工商人會所調查列表到廳,以便彙集編成指數,以為調劑之策劃。”

張永福希望將主要精力集中於改善經濟環境、造福民生這些關係百姓疾苦的問題上,以求“根本之解決”。 遺憾的是,他擔任市長時間太短,不能實現其願望。

汕頭經濟的發展,突出體現在規模擴大。民國十年(1921),汕頭正式建市。汕頭市初建立時,“其制度仿廣州而略變之”,將建路放在第一位。民國十七年(1928),該市共有1.2萬戶、8.1萬餘人,修築馬路10餘處,長4000餘丈,開辦市區無軌電車,並正在建築幾處堤岸與碼頭。至民國二十五年(1936),汕頭人口超過20萬,已經是規模不小的城市。據民國二十二年(1933)調查,汕頭全市共有商34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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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民國日報》曾撰文稱,陳炯明佔據潮梅地區時,潮汕本地每月可為陳軍提供軍餉約40萬元,而廣州革命政府在民國二十三年(1924)全年收入不到800萬元,平均月收入約66.5萬元。這篇報道讀來有點誇張,因該報文章主要在於鼓吹廣州革命政府應該迅速東征,驅逐陳炯明。但抗戰前,以汕頭為中心的潮汕地區在廣東省內是一處膏腴之地,商業發達,財富集中,卻是事實。

20世紀30年代,汕頭髮展成為潮汕地區乃至粵東、閩西、贛南的航運、金融、商業中心,汕頭商業達到鼎盛時期。20世紀二三十年代,汕頭形成了以小公園為中心的商業網絡,批發商行、小批發點、零售商店遍佈鬧市。華僑在汕頭市投資的零售業,雖不如出口商那麼有突出表現,但也不遜色,“南生”、“廣發”、“平平”、“振源”等百貨公司,是其時汕頭市民皆識的僑辦四大百貨公司,曾被稱為“四大天王”。

南生百貨商號創辦於民國九年(1920)。公司老闆李柏桓早年在印尼經商,回到汕頭後投資南生公司。公司原址設在鎮邦街與萬安二橫交叉處,樓房是二層的磚木結構,蓋瓦片的平房,樓下是商鋪,樓上是人家。經營日用百貨、金銀首飾。民國十七年(1928),在李柏桓的倡議下,南生公司改組為“南生股份有限公司”,其時,小公園一帶已成為汕頭埠一處人流匯聚、商機旺盛的地段。李柏桓認為在汕頭髮展商業有前途,便成立“合利置業公司”,一邊經商,一邊暗中籌款在小公園這個街區買地。隨後,“合利置業公司”斥資25萬銀元,籌建南生公司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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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年奮鬥,一座典型的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的七層騎樓式建築,在安平路頭落成。經籌劃,一、二層專營日用百貨,並在二樓附設“志成莊”,經營金銀首飾及僑匯、信託、儲蓄業務。三、四層作為“中央酒樓”,五、七層是“中央旅社”。整座大樓集購物、娛樂、住宿於一體,是當時粵東最大的商業場所。隨後,南生公司安裝了汕頭埠最早的一條電梯。南生公司大樓的建成,猶如一塊磁鐵,吸引了大大小小商號來此區域營生。當時“南生”的對面就開張了一家“皇后”酒家,旁邊還有“如合太昌布行”等綢緞行鋪。南生公司大樓剛開業時,整座樓僱用員工多達三百餘人,生意興隆,興旺一時。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包括國內上海、天津、大連、青島、福州、廈門、香港,國外西貢、曼谷、金邊、新加坡等班輪出入汕頭港,其中來往最多的商船分別為香港、上海、廣州。從汕頭港出發,運往北方的主要有土糖、潮州柑、錫礦砂等,運回大米、大豆、棉紗等;運往香港及東南亞的主要為抽紗、漁網、蔬菜等,運回布匹、肥料、石油製品等。

《潮汕平原經濟》指出,汕頭成為我國沿海著名商埠,並逐步擁有現代化設施。光緒三十二年(1906)建成潮汕鐵路,不久又建成通往澄海縣樟林的輕便鐵路;民國九年(1920)市內已擁有電燈、市內電話、自來水等先進市政設施;民國二十二年(1933)建成汕頭機場。

在30年代的中國,一個小港口城市能擁有如此齊全的市政設施實屬罕見,當時汕頭港埠的繁榮景象由此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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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飲食服務業的發達

汕頭市區的酒樓、酒家,在上世紀20年代興起,以後逐步發展。民國十七年(1928)出版的《新汕頭》就記載有酒樓、茶室各10多家。民國二十三年(1934)《汕頭指南》記載:“本市酒樓、茶店、飯館共30餘家,在商場熱鬧時,一般富商、闊客,通宵達旦,沉醉於酒海肉林中,故酒樓營業蒸蒸日上”。

酒樓一般具有地方雅潔、設備豪華,且能提供名貴酒菜之特點。往往是食、住、玩皆備,服務對象是中外商人和軍政界的上層人物。汕頭淪陷之後,相當部分酒樓歇業或遷徙內地。到解放前,酒樓業僅存10家。

上世紀30年代中期,汕頭的酒樓、茶室有:

永平——永平路10號

中央和記——安平路

桂芳園——國平路102號

新聯升同記——懷安街21號

梅州——至平路80號

霍財記——怡安街24號

安記——怡安街28號

林坤記——懷安街13號

陶芳合記——萬安街4號

乾芳園——昇平路58號

紅棉利記——怡安街20號

璇宮——昇平路10號

鳳記——舊公園前9號

藍燕——永平街42號

梅茜——外馬路266號

海珍醉記——永和街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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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區旅社業,距今約有120多年的歷史,第一家旅店——整記號,大約創辦於清咸豐十年(1860)。以後陸續有寶和興、廣泰來等開業。民國十七年(1928)《新汕頭》記載,汕頭的旅社業已有日本式、洋式、支那式等較高級的旅館(酒樓)。民國二十三年(1934)《汕頭指南》介紹旅館業有中央、西南通、太平洋、東南、大中華、永平、華廈、中國、光華等10戶,還有客棧業康樂等46戶,到民國二十六年(1937)發展到130餘家。

解放前夕,汕頭市旅棧業有120餘戶,從業人員900多人,分為旅社、客棧、旅店3種。計:旅社30戶,有部分設備是較豪華的。特別是中央、永平、大中華、中國等四大旅社,以接待軍政界、工商業家等上層人物為主。客棧80多戶,主要接待來往東南亞各國華僑和港澳同胞。旅店屬於夜店之性質,有6、7戶,主要接待小商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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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盛期潮汕商業資本膨脹

民國二十年(1931)前後,汕頭市區商業資本共5000多萬元,平均每家商號資本為1.6萬多元;各縣墟市共有商號2.5萬多家,商業資本約合2616萬多元,平均每家1000多元。

商業流通領域,出現了不少運銷商、出口商、經紀商、批發商、零售商。當時運銷商經營的行業稱為運銷業,俗稱“火船行”或“輪船行”,初時業務以國內北方各省運載土產至汕頭銷售為主,後來又將業務擴展至運載暹羅米糧及香港貨物來汕銷售,其同業組織先後有“輪船公會”、“港滬運銷業同業公會”等,最大的運銷商,資本高達數十萬元。

出口商以採辦潮州及國內各地土貨運銷南洋各地為主要業務,近貿易地域分為南商和暹商,按經營貨品類別又分為醬園(即鹹雜醃製)和果業等,其中以南商營業範圍最廣、規模最大,出口地域遍及安南、馬來西亞群島、南洋荷屬各島嶼及香港等地。民國二十二年(1933)該類商號共有54家。每家每年營業額達到30—100餘萬元。

經紀商初名“牙家”,是為交易雙方充當中介而收取佣金的商人。民國二十二年(1933)汕頭有43家經紀行,總資本17萬元。至於批零環節,素有“上二三盤”之分,“上盤”多屬大宗運銷批發,“二盤”為小批轉售,“三盤”即零售。

民國二十二年(1933),汕頭市區有抽紗行25家,資本總額150萬元。這些抽紗行,有的為外商代理經營,有的自營出口銷售。新型的百貨公司規模較大的有南生、平平、廣發、振源等,集中在小公園附近,“南生”原系印尼華僑於宣統三年(1911)創辦的百貨商號,後來逐步發展成為汕頭市區百貨業鉅子。另有潮安縣城百貨公司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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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平原經濟》對極盛期汕頭商業進行統計,民國二十二年(1933),全市共有各種商行3441個,分6類共55個行業。即:

出入口類的洋行、南北行、南郊行、暹郊行;

雜貨類的洋貨蘇莊、收買舊物;

金屬類的五金器;

衣著類的綢緞布匹、土布、夏布、洋服新衣、鞋莊、帽莊、成衣;

飲食品類的米行、雜糧、酒店、糧餅、麵店、鹽店、魚行、糖行、蛋行、菸絲茶葉、雞鴨行、海味涼果店、臘味、青果行、豬行、涼果行、薯粉行、洋菸酒等;

金融類的儲蓄、保險、餉押、銀莊、匯兌、收找、僑匯等。

各行各業資本達5768萬餘元,平均每家商號約1.7萬元。各商號營業額少者1萬元左右,多者達數百萬元,平均在20—30萬元之間,每年營業額約為大洋7億元之巨。民國二十三年(1934),汕頭市平均每日交收款達600萬元至1000萬元,商業之盛,僅次於上海、天津、大連、漢口、膠州(青島)、廣州,居全國第七位。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進出汕頭港的輪船達2681艘,港口吞吐量為675萬多噸,佔當年全國各海港貨運量的8.67%,僅次於上海、廣州而居全國第三位。汕頭成為我國東南沿海重要的貨物集散地和貿易中心,市場、商品的輻射範圍不斷擴大,逐漸形成龐大的商業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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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通過本文敘述,抗戰前汕頭商業極盛是不爭事實。事實上,從鴉片戰爭後至抗戰前,汕頭的商業發展自始至終呈現上升態勢。今天,汕頭的經濟發展已不如從前。有學者估計,汕頭在全國的商業地位或綜合實力約在一百名左右。潮汕中心城市如此地位,對比潮商在全國和海外的實力,對於全體潮汕人來說,既十分無奈,也無法迴避。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潮汕地區擁有前人創造和傳承下來豐富的優秀文化傳統。隨著實踐發展和社會進步,潮汕人要創造更為先進的文化;而在歷史進程中凝聚下來的優秀文化傳統,決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變成落後的東西。

歷史總是向前發展的,傳承和弘揚潮汕族群的“根”和“魂”,總結和汲取歷史教訓,以史為鑑,更好前進或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編 輯丨《天下粵商》黃譯瑤

(ID:tianxiayue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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