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欠閨蜜5萬元,閨蜜離世後家人接著要,還是不還!

欠閨蜜5萬元,閨蜜離世後家人接著要,還是不還!

欠闺蜜5万元,闺蜜离世后家人接着要,还是不还!

之前,我們發佈了一則我市兩級法院集中執行的新聞,也報道了法院在解決執行難方面的種種努力和成績。

今天

我們通過強制執行案

來看一看

執行難,到底難在哪裡?

欠闺蜜5万元,闺蜜离世后家人接着要,还是不还!

地點:新北法院執行局

事由:強制執行

新北區孟河鎮一名女子欠了女閨蜜的5萬元,拖到女閨蜜不幸病故也沒還,即使後被債主家人告到法院,輸了官司,依然不還錢,非要法院強制執行。

朱某與老韓的女兒以前曾生意往來二十多年。2012年,經雙方結算,朱某還欠老韓的女兒油漆貨款5萬元,並寫了一張欠條。但這錢直到韓女士因患重病不幸去世也沒有還上。

朱某說,閨蜜韓女士跟她很要好,而且其生前也沒有去追著向她要錢,所以一直沒有放在心上。可當韓女士父親老韓帶上借條找到欠債的朱某時,朱某居然說忘記了。

老韓表示,自從女兒去世後,他拿著借條去找朱某要過好幾次。“我每年都要的,每次她都說經濟緊張,沒有錢。”

經多次催要未果後,去年9月,老韓替女兒將朱某告到新北法院。然而朱某經法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沒有出庭應訴。法院後依法缺席宣判,債務人朱某應在去年11月前,歸還5萬元以及相應利息。

可判決書生效後

朱某依然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老韓只得申請強制執行

今年2月,法院向朱某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可是,朱某既不還錢,也不申報個人財產。對此,朱某辯稱,自家以前有工廠,可是被大火燒了。自己的丈夫又出軌,和情人帶著值錢的家當一走了之。

不過,法官檢查被執行人朱某的手機時,發現對方的支付寶和微信中經濟來往頻繁。但朱某卻辯解,這些都是她向別人借的,不是自己的。

最終,迫於法律的威嚴,朱某讓自己的伯伯做擔保人,答應在今年年底前還清欠款。後經過協商,債權人老韓也做出讓步,只要朱某歸還3萬元。儘管如此,但鑑於朱某之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法官責令她具結悔過。

法官

點評

在案件執行中,如果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這種做法被稱為

執行和解

本案中,朱某的情況屬於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官可以對其追究刑責。但最後朱某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而且請了擔保人。法院可以再給其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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