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6 天道何曾負善人?

觀看馮夢龍《喻世明言》中,有句話感觸最深,那就是“天道何曾負善人?”講的是賣油郎金孝,在廁所方便時,撿到一個布包,裡面裝了三十兩銀子。三十兩銀子價值多少人民幣?如果用大米的購買力進行粗略估算的話,明朝萬曆年間,一兩銀子可以購買大米二石,那麼三十兩銀子價值人民幣約19800餘元。

天道何曾負善人?

金孝拾到錢物

這是一筆不小的鉅款,當時金孝覺得撿了個大便宜,油也不賣了,挑起擔子就回家了。歸家他就給老媽報喜。他老媽是個明事理的人,聽了金孝一番講解之後,語重心長地對兒子說:“這銀子不是你辛苦掙來的,只怕無功受祿,會反受其殃。你去找到失主,把銀子歸還給他。這也是積陰德,皇天必不負你”。這金孝願意聽老媽的話,就出去尋找失主。

天道何曾負善人?

拾銀交給母親

結果,那失主怕要分給金孝賞金,硬說自已丟了銀子五十兩,誣陷金孝貪汙了他的銀兩。結果是一起扭送到官府,所幸那位“法官”大人清明,問失主:你說你丟失了五十兩銀子,那這三十兩肯定不是你的。於是,判金孝領三十兩銀子侍奉老媽。那失主結果是,“欲圖他人,反失自己”。

天道何曾負善人?

母親教育金孝物歸原主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有撿到錢物及時歸還,也有撿到不還的案例。比如,我們曾看過許多新聞,的哥、清潔工人、市民拾金不昧,撿到錢物歸還失主的報道。據烏魯木齊曾作過一次公民道德狀況調查,八成的巿民撿到錢物會歸還。這說明,拾金不昧仍然是社會的主流道德意識。

天道何曾負善人?

“法官”做出判決

生活都有兩面性,那麼不還的案例也不乏其人,甚至還有通過法律途徑討還的。據律師解讀,拾到遺失物不歸還,失物數額較大的遺失人可以追究拾得人的刑事責任,比如侵佔罪、盜竊罪和詐騙罪等;數額不大的可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其遺失物。

天道何曾負善人?

欲圖他人 反失自己

讀史寓今,天道循環。正如賣油郎金孝和失主,圖銀子的反失了銀子,不要銀子的反得了銀子。人只要心存善念,天道必不負善人。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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