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說案】夫妻鬧離婚,老公持菜刀將老婆砍傷

【說案】夫妻鬧離婚,老公持菜刀將老婆砍傷

近日,劉某因離婚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持菜刀砍傷妻子頭部、頸部、手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其妻頭皮裂傷、顱骨骨折、手指斷裂,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被石景山檢察院批准逮捕。

案件詳情:

2018年3月4日晚上8時許,劉某酒後與妻子因離婚問題發生爭吵,一直持續到凌晨。次日早上6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心生怨恨,在家中客廳持菜刀將妻子頭部砍傷,並說“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讓你好過。”後在其妻子被送往醫院救治過程中,劉某在小區外停車場又將其推倒在地,繼續持菜刀多次砍其頭部、手部,劉某看妻子不動了,誤認為其已經死亡,後逃離現場。

【說案】夫妻鬧離婚,老公持菜刀將老婆砍傷

△圖為兇器

據劉某妻子稱,婚後剛開始二人關係很好,後來因為感情問題及家務瑣事,二人經常爭吵、打架。經鑑定,劉某妻子頭皮創口累計達50cm,肢體創口累計超過80cm,左手食指中節、中指末節、小指遠節完全離斷傷,顱骨骨折,損傷程度屬於輕傷一級。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劉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手段惡劣,社會危險性大,有逮捕必要性,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依法批准逮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