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建議范冰冰立即起訴崔永元

建議范冰冰立即起訴崔永元

喬志峰

范冰冰方回應崔永元天價片酬爆料:侵犯合法權益。5月29日,崔永元發文稱某演員籤“一小一大雙合同”,小合同千萬酬勞,而大合同則有五千萬。他還稱該演員“這也不行那也不幹”,拿六千萬酬勞只在片場演4天,被指含沙射影該演員為范冰冰。29日下午,范冰冰工作室發表聲明,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並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規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5月29日鳳凰網娛樂)

建議范冰冰立即起訴崔永元

​崔永元怒懟范冰冰,是“實話實說”,還是“信口開河”,作為局外人一時半會兒很難做出準確判斷。但范冰冰工作室隨後發佈的聲明,卻有意無意透露了一些耐人尋味的信息。

其一,范冰冰工作室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似乎等於承認,崔永元所發佈的合約是真實的。如果合約“涉密”,崔永元又是如何拿到的?是不是自己內部存在洩密者?如果有洩密者,其動機是什麼?是個人恩怨,還是為了曝光一些娛樂圈的內幕?

其二,范冰冰工作室稱崔永元“破壞了商業規則”。那麼,所謂的“商業規則”到底是什麼?是合法合理明規則,還是事涉灰色地帶的“潛規則”?如果指的是“大小合同”,這樣的“商業規則”顯然並不那麼光明正大。

建議范冰冰立即起訴崔永元

​其實,關於演藝圈“大小合同”的現象,之前就有人提及過。其主要目的,無非是為了偷稅漏稅。假如崔永元所說“大小合同”屬實,那麼范冰冰方將面臨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是否存在偷稅漏稅?要知道,偷稅可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范冰冰工作室的聲明表示“保留追究相關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其實,我倒覺得,別“保留權利”了,還是直接蒐集證據起訴吧。畢竟涉及到問題不是一般的嚴重,沒有一個說法是不可能了。且不說圍觀的“吃瓜群眾”還在等真相,單是涉嫌“大小合同”偷稅漏稅這一點,稅務部門也不可能坐視不理,必須介入調查。想息事寧人,已經基本沒有可能。

那麼,“對簿公堂”或許就成了最有效甚至是唯一的選擇。法治社會里,打嘴官司沒什麼意義,走法律途徑、讓法律說了算,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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