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4即123K型魚雷艇,國內最早裝備的一批魚雷艇,自前蘇聯引進的海軍裝備,艇長19.3米,寬3.7米,吃水1米,標準排水量21噸,有2臺柴油發動機提供動力,最高航速達到了50節,經濟航速為42節,13節時續航力有400海里。
艇載武器最主要有2具450毫米魚雷發射裝置,魚雷自重918千克,戰鬥部裝150千克炸藥;另外,還配備有2挺14.5毫米高射機槍,裝有一部艇載雷達,艇員共9人。
艇上的那2挺14.5毫米高射機槍,由前蘇聯弗拉季米諾夫設計,於50年代裝備部隊,可裝在單管、雙聯或四聯槍架上。
該槍採用槍管短後坐式自動方式,為了提高射速,裝有膛口助退器,閉鎖方式為機頭回轉式,供彈方式為彈鏈供彈,屬雙程進彈、單程輸彈,發射方式為連發射擊。
14.5毫米高射機槍,配有光學瞄準鏡,此外,在槍身上另有機械瞄準具,準星為圓柱形,為正切型U形表尺。
槍長4.33米,發射前蘇聯14.5毫米槍彈,包括有穿甲燃燒彈、穿甲燃燒曳光彈等彈種,最大射程7500米,有效射程2000米,理論射速每分鐘600發,採用100發的彈鏈供彈。
有意是的是那2挺14.5毫米高射機槍,安裝的位置是在123K型魚雷艇艇尾,魚雷艇前行時,始終無法向前開槍,起不到任何作用。
只有待2枚魚雷發射完成,掉頭轉向後撤時,那2挺14.5毫米高射機槍才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但14.5毫米高射機槍,對海打擊包括防空作戰,所起的作用是相當有限的,一是射程近,二是子彈,不是炮彈,對目標的毀傷力較小,海戰時,基本上起不到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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