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今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推遲至7月,社會保險繳費期可延長

2月3日下午,上海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顧洪輝,上海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鄭錦,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費予清,上海市健康促進中心主任吳立明,介紹上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情況。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企業正常經營秩序、減輕企業負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出臺了本市企業減負的相關政策:

一、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該項政策實施後,預計2020年將會有約14萬家用人單位受益,減負約26億元。

二、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從今年起將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據測算,預計當年度將為本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約為64億元,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約33.4億元。

三、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

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四、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包括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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