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9 佔有李小龍的日子:索賠2.1億!時隔15年,維權為何是現在?


佔有李小龍的日子:索賠2.1億!時隔15年,維權為何是現在?


2019年12月,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起訴真功夫餐飲,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龍形象,在公眾媒體上連續90天澄清與李小龍無關,並賠償經濟損失2.1億元。


真功夫表示正在準備應訴,但系列商標是國家商標局嚴格審查後授權的,已使用15年,時隔多年後被起訴很疑惑。


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李香凝——李小龍的女兒。


維權索賠無非一個錢字,但這場起訴大可在15年前進行,為什麼李香凝偏偏選擇了現在?


佔有李小龍的日子:索賠2.1億!時隔15年,維權為何是現在?


1969年1月,29歲的李小龍在筆記本上寫下了自己的人生目標:“我的明確目標是,成為全美國最高薪酬的超級東方巨星。從1970年開始,我將會贏得世界性聲譽。到1980年,我將會擁有1500萬美元的財富,那時候我和我的家人將過上幸福的生活。”


李小龍寫下這段話之後三個月,女兒李香凝在洛杉磯出生。


小時候的李香凝臉上似乎總是寫滿憂鬱,每張照片裡,都是一臉不高興的樣子,和一旁面露欣喜的父親總是顯得有點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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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凝很討厭出現在鏡頭前,因為她覺得是鏡頭搶走了爸爸。


1972年,李小龍拍完《精武門》和《猛龍過江》後一躍成為國際巨星,高節奏的工作和大量的應酬讓他越來越沒有時間陪伴家人。李香凝在很長的時間裡都沒有見到自己的父親,哪怕她已經跟著母親哥哥一起搬到了香港。


1973年7月20日,李小龍在香港去世。葬禮在香港和美國西雅圖舉辦了兩次,規模隆重,是娛樂圈之最。


葬禮上,4歲的李香凝被母親琳達抱著跪在地上。看到父親躺在那裡一動不動,她以為父親正在拍戲或者睡覺。她只是看到媽媽和哥哥同樣跪在身旁,不停有人過來。來的人都向父親的方向鞠躬,媽媽也向他們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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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葬禮上的李香凝與母親琳達、哥哥李國豪 >


至於後來對父親的印象,李香凝都是從家人回憶、照片、電影中慢慢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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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去世之後,所有人都覺得他留下了鉅額的財產,但李香凝清楚,父親並沒有存錢的習慣。


以前李小龍是家裡唯一的經濟來源,他去世之後,家人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為了過日子,琳達只能把電影股份賣出去。一家人先是搬回西雅圖,隨後又搬到洛杉磯。


日子逐漸安穩下來後,李香凝開始和同齡人一樣去上學讀書,從查德威克學院畢業後考入杜蘭大學,學習自己喜歡的聲樂表演專業。


大學期間李香凝參加了很多音樂會和歌劇的演出,她覺得自己跟父親一樣在這個年紀找到了熱愛的事業。


與此同時,比她大四歲的哥哥李國豪也以“龍之子”的身份在好萊塢聲名鵲起。《決戰》《電光火石》等動作片裡的打戲讓觀眾覺得李小龍復活了。


但命運又一次捉弄了李家。


1993年4月1日愚人節,李國豪在片場拍攝《烏鴉》時,腹部被一顆混進道具裡的真子彈擊中。送往醫院搶救6小時後,李國豪不幸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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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死亡和李小龍一樣離奇,很難不讓人產生遐想。


一時之間謠言四起,有人猜測是三合會或黑手黨造成了這些死亡,有人則把這一切歸咎於巫術和秘密濫用毒品。


但醫院宣佈李小龍死於止痛藥過敏引發的腦水腫,李國豪則被認為死於片場疏忽造成的意外。一切都只是不幸的巧合而已。


李小龍的妻子琳達接受了現實,與電影公司達成庭外和解。但李香凝無法接受,她瘋了一樣到處蒐集證據。為了弄清真相,李香凝差點把自己搞到精神崩潰,可最後也沒有調查出什麼結果。


把哥哥安葬在父親墳旁後,李香凝決定放棄音樂,去做一個打女。


所有人都勸她別去送死,但李香凝不聽,她想要繼承家業,成為影視圈新的“李家招牌”。


李香凝找來父親的徒弟伊諾山度和黃錦銘學習截拳道,還接受了動作片角色的培訓。


由於父親去世太早,又選擇了音樂道路,李香凝並沒有打下什麼武術基礎,練起來格外辛苦。她的身體柔韌性不夠,有次用力過猛導致骨折,在床上躺了半個月。


憑著一股子狠勁,李香凝追隨著父親和哥哥的腳步,開始了自己的演藝生涯。


1998年,李香凝在電影《渾身是膽》裡迎來自己的高光時刻。在這部劇裡她貢獻了自己最精彩的一場打戲。打鬥時李香凝也像李小龍那樣發出了怪吼,有評論說她眼神裡的凌厲和李小龍如出一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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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香凝《渾身是膽》劇照 >


但高峰很快就成了最低標準。那以後,李香凝聽到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要打得像你爸爸那樣。


李香凝想起父親單手兩指俯臥撐能做兩百個,而自己最少也得用三指,感覺前途又灰暗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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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龍兩指做俯臥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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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李香凝加入音樂組合Medicine,同年發行了專輯《The Mechanical Forces of Love》。


李香凝把她懷孕時的感覺還有對性愛的體會寫成歌詞,還在歌曲中寫了自己服用迷幻藥的體驗。可即便如此出格,歌曲還是反響平平,專輯依舊賣不出去。


所有人提到她,還是會第一時間想到,“李小龍之女”。


在一次採訪中,主持人問到,表演和音樂對她的意義有什麼不同時,李香凝說,表演只是職業需要,但音樂是享受,“所以對音樂保留著最純粹的熱愛”。


在說職業需要的時候,李香凝用了一個詞“position”,與其說是職業,倒不如說是身份,作為李小龍之女的身份。


那段時間,李香凝不停問自己:“我是誰?”“我有什麼價值?”“我是李小龍的女兒,這就是我的價值所在嗎?”


想了很久,她才明白,有價值的從來都是“李小龍”這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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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環球人物》報道,從2006年開始,李香凝整合李小龍的商標,使“李小龍”成為全球品牌;和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聯繫,申請成為官方認證的“李小龍及其英文姓名‘Bruce Lee’開發利用權的所有者;創立Bruce Lee李小龍品牌,營業範圍包括健身器械,服飾週邊;創辦李小龍有限責任公司,成為李小龍基金會會長。


業界每隔幾年就會傳出有人想拍李小龍的故事,但大部分最後都不了了之。


吳宇森在拍《赤壁》之前就動過拍李小龍的念頭,在和李香凝溝通一番之後,選擇了放棄。導演陳偉強則是從2007年溝通到2010年,最後無奈地留下了一句“事情不是這麼簡單” 草草收場。


箇中緣由,或許只有成功拍攝了《李小龍傳奇》的製片人俞勝利才能道明。


“我給她寫了七十多封信。”光是溝通,就花去了三年。這個過程,俞勝利至今記憶猶新:“李香凝不懂中國電影電視,語言也不通。”最後,能簽下合約,俞勝利覺得主要還是央視的品牌權威得到了李香凝的信任。


對於父親李小龍的版權,李香凝在合約上分的格外精細,授權給俞勝利的也只有電視劇版權,動漫、電影如果要合作,則需要另外再談。


合約裡李香凝還規定,自己可以參與制作,若劇本覺得不滿意,有權利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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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龍傳奇》海報 >


2008年,李小龍的胞弟李振輝帶著劇本《我的哥哥李小龍》找到導演文雋,想合作拍一部弟弟視角下的李小龍電影。


文雋覺得劇本不錯,達成合作意向,電影名定為《李小龍我的兄弟》。


李香凝得知消息後,一遍一遍去信:你們注意不要侵權。信中甚至列舉了比如李小龍官方簽名Bruce Lee、動作Logo、《截拳道》一書等版權,提醒他們不要侵犯。


氣得文雋大罵:“李小龍女兒和老婆擔心她們不能完全保護或者絕對擁有李小龍,所以有任何人碰李小龍,她們就和箭豬一樣,把刺都豎起來,說‘你們不能碰!’”


最後文雋想了個法子:只拍李小龍從出生到18歲離港前這段時間點,完全避開李香凝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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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龍我的兄弟》劇照 >

就算如此,在電影上映後,李香凝與李振輝之間關係也鬧得劍拔弩張,甚至還被傳兩方要對簿公堂。


李振輝解釋說:“李小龍死後,我們(兄弟姐妹)沒想過要做什麼,因為我們不是這一行。他死之後,他老婆開始拿他來做生意,我們一直尊重她們做這個。以前有來往的,直到我打算拍李小龍,她們有些誤會我們要拿回版權。”


而李香凝面對採訪顯然淡定的多:“假的,我們只是不相往來了。”


“我聽說有人以為我叔叔擁有部分李小龍的版權(尤其是童年部分),但這種說法絕對不成立。唯一擁有李小龍生平、形象和姓名等合法權利的人只有我母親和我。我再次聲明,任何李小龍姓名與肖像的合法權利都屬於,且僅屬於作為李小龍企業CEO的本人。”


同樣定居在美國的李小龍姐姐李秋源,多次勸過李香凝: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如果你能放手,感覺會好很多……畢竟我們同姓。


不過李香凝似乎並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麼感覺不好。“我們關係不錯,只是不經常交流。在處理法律事務時,大家通過律師和調解員進行溝通,而不是打電話。”


文化差異或許是導致矛盾的原因。李小龍的兄弟姐妹有著中國人所重視的倫理、親情,他們會覺得李香凝是自己的侄女,有什麼不能商量著來呢。但李香凝顯然直接的多,商量可以,讓律師去談吧。


“我父親是我的,憑什麼要分給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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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前,李香凝就發現國內很多企業沒有經過她同意,擅自搶注了李小龍的名字、形象做商業用途。


那一長串侵權清單,上面寫著不同公司註冊了“李小龍”、“李小龍傳奇”、還有“李小龍蝦”作為商標。


前不久,昆汀的電影《好萊塢往事》計劃在國內上映,電影裡引用了“李小龍”形象,戲份不多,出場三次,一共六分鐘。


就是這短短六分鐘,卻引發了李香凝與昆汀的戰爭。


《好萊塢往事》在北美上映後,李香凝就在採訪中炮轟昆汀。因為電影把李小龍拍成了一個“傲慢、愛吹牛逼的蠢貨”:剛說完自己能打過拳王阿里,轉頭就被一個不知名的替身演員撂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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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凝說:“坐在電影院裡,聽著人們嘲笑我的父親,真的很不舒服。”昆汀回應:“他就是有點傲慢,說話的那個範兒不是我瞎編的。”


一個是為父發聲,一個是為電影理念站臺,兩人各執一詞,在幾回合的交鋒裡誰也沒說服誰。


在國內定檔上映的前幾天,《好萊塢往事》緊急撤檔。據說是因為李香凝上訴電影局,說影片涉及辱華,要求修改電影裡自己父親的形象。


或許讓李香凝惱火的原因,還有劇組開拍前去聯繫了片中其他涉及到的原型家屬,卻唯獨沒有聯繫她。


佔有李小龍的日子:索賠2.1億!時隔15年,維權為何是現在?


剛搬到洛杉磯的時候,琳達曾經告訴李香凝,如果你想讓別人喜歡真正的你的話,就不要到處跟人說你是李小龍的女兒。


那時候,李香凝其實還想問,如果做真正的自己也不能獲得喜歡該怎麼辦?


不過現在,身價早已達到千萬美金的她可能已經找到了答案。


畢竟手裡有錢遠比被人喜歡重要得多。



[1]《李小龍版權風波驟起 李小龍親屬細說隱秘》,南方都市報,2010,11,23

[2] 琳達,《我的丈夫李小龍》

[3]《被罵“箭豬”,和6父親家人互撕,李小龍女兒的維權人生,可不止向真功夫索賠2億》,環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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