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抗擊疫情公安在行動】桂某違反疫情管控規定、故意損毀財物,拘留!


【抗擊疫情公安在行動】桂某違反疫情管控規定、故意損毀財物,拘留!

2月1日下午,縣公安局張老埠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違反疫情管控規定、故意損毀財物案,違法行為人桂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防止疫情蔓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相關規定,張老埠鄉政府安排使用一貨車停在史河橋頭,阻止人員、車輛流動。1月31日14時許,桂某駕駛車輛行駛此處無法通行,便與看管人員發生爭吵,後桂某用磚頭將該貨車車窗玻璃砸碎,並將橋頭旁邊的勸返告示牌損壞。桂某砸車視頻被群眾在微信群中廣泛傳播,引發群眾熱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2月1日下午,張老埠派出所將桂某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詢問,桂某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因違法行為人桂某涉嫌違反疫情管控規定、故意損毀財物,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桂某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處罰。

縣公安局鄭重提醒:疫情當前,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第一位的,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正在採取多種舉措,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希望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識大體、顧大局,與黨委、政府並肩作戰,相向而行,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涉及疫情管控以及傳染病防治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確保社會大局持續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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