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1 江源法院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

为了及时有效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制,1月30日,江源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本才再次主持召开新型肺炎联防控制领导小组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林院长在会上就法院节后具体工作安排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落实好对外来人员的疫情防控措施。在法院门前设立公告牌,在正门、信访中心以及人民法庭各出入口及安检等场所安排专人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来院当事人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及时登记上报,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机关办公和审判法庭等场所。

二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依托互联网+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等,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各业务庭室负责人要统筹做好节后审判执行工作,可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调整开庭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法院干警的安全和健康。

三要严格落实单位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全院干警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每日需要测量体温;食堂暂时取消早饭的供应,午饭则改为盒饭形式,避免人员聚集。办公室负责体温测量仪、医用口罩、消毒液等物资采购工作,在上班前一天做到对各庭室以及公共区域的消毒全覆盖。

四要积极配合上级院和当地政府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宣传正面引导,防范舆情风险,保持政治定力,法院干警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强化宣传引导,为防控疫情提供正能量。

五要认真做好假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交接记录,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指挥有力、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分队,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审务督察,统计并通知外出返回白山的人员在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各部门负责人在节后需及时、动态掌握部门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院干警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做到主动防控、有效应对、强化担当,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江源法院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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