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二審後,再判23年,怎麼看?

俞羽視覺


李明博是朴槿惠的前任,他是政治追殺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的主謀,而朴槿惠則是李明博擔任總統時的得力干將,他們二人對於盧武鉉的跳崖自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李明博也知道當韓國總統沒什麼好下場,所以在他即將卸任時,力推朴槿惠參選韓國總統,以期達到自保的目的。李明博如願以償,朴槿惠擊敗文在寅當選韓國首位女總統,他的心總算放到肚子裡。李明博認為,朴槿惠做了總統,自己就萬事大吉了,就算他問題多多,進步派又能奈何?

殊不知,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朴槿惠任期未完,就遭到彈劾下臺,來自共同民主黨的進步派人士文在寅高票當選總統。文在寅對於亦師亦友的盧武鉉所遭受的迫害,早就義憤填膺了,他又豈能輕易放過這兩個加害者呢?


當然,李明博和朴槿惠如果自身沒什麼問題,文在寅再想收拾他們也沒用,因為韓國還有檢察院和法院呢,要審判一個人、定他的罪是需要犯罪證據的。2018年4月,李明博因為犯有貪汙受賄等16頂罪名遭到拘留起訴。2018年10月,首爾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30億韓元(約合RMB7897萬元)。另外,法院還要求追繳李明博的非法所得82億7千萬韓元(約合RMB5000萬元)。

李明博沒想到判他這麼長的刑期,他現在已經近80歲的人了,15年刑期就等於無期徒刑。李明博不服,提起上訴,於是他的案件進入二審階段。


正是在此期間,李明博在拘留所裡得了重病,睡覺甚至要用呼吸機。即使到了這一步,李明博也不想死,他又提出停止監禁的申請。鑑於李明博身體確實很差,2019年3月,他被保釋出獄。

李明博被保釋,讓他看到了真正獲得自由的殺望。李明博認為,自己這麼大歲數了,又患有重病,法院或許法外開恩,少判點刑期,或者弄個緩刑,都是有可能的。所以,沒出席一審判決的李明博決定出席二審判決,盼望得到一個好結果。

可讓李明博非常失望的是,在庭審中檢方要求法院判處李明博23年有期徒刑,罰款320億韓元(RMB1.9億元),追繳非法所得163億韓元(RMB9670萬元)。這和一審相比,刑期和經濟處罰都大大加重了。李明博聽到檢方這樣的建議,神情暗淡,面容憔悴,不斷用手去捂自己的嘴巴,早就沒有了整盧武鉉時的神氣活現。


李明博確實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他的罪證有據可查。身為總統,卻操縱其兄長經營一家汽車零配件製造企業,用於挪用公款和逃稅,他還從情報部門和大企業那裡大肆收受賄賂。既然自己有這麼多罪行,還不自覺,反而去誣陷清白無辜的盧武鉉,直至逼死人命!

只不過,天理昭昭,害人者終害己。李明博落到今天這一步,也真的是報應呀!


高山流水116820061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二審後,再判23年,怎麼看?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目前處於保釋狀態!二審再判23年,只不過說是說是一審判決不服上訴,二審程序問題,不論多判少判,對78歲,多病纏身的李明博來說己經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了,絕對再不能收監管了,因為已批准保釋回家。
出席二審的前總統李明博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在韓國史上稱首個善終的總統,朴槿惠被彈駭下臺後,前總統李明博又被撕出來清算,韓國撿方2018年4月以涉嫌貪汙受賄等16項罪名起訴而被捕拘留,同年10月韓國法院對撿方起訴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之前受審李明博資料圖

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款金額為130億韓元(約人民幣7711萬元),對此,李明博反應強烈,斥其為“政治報復”,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同時韓檢方不服宣判也上訴。

2019年1月,前總統李明博因多病纏身,連睡覺都要帶呼吸燈,在拘留所繼續扛不下去,他擔心自己會猝死在拘留所,律師姜勳向法院提交了保釋申請!理由是前總統李明博的案件,很難在其拘留前終結,無法在拘留所呆下去。

同年3月6日,韓國法院批准了李明博提出的保釋申請,李明博被捕拘留一年後獲准保釋,當天離開拘留所回家,現身處於保釋狀況。

出席二審的李明博

李明博二審再判

從法律層次講!是沒有任何疑問,因為上訴在前,保釋在後,這個是符合法律程序問題。

據韓媒報道!韓國撿方在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受賄案二審中,要求判處李明博有期徒刑23年,罰款320億韓元(約人民幣1.9億萬元),並追繳163億韓元(約人民幣9670萬元)!

8日下午,李明博將出席二審終審判決!報道指出,該案結果將於2月中旬前後公佈。
李明博出席二審

出席當天李明博身穿黑色外衣,滿頭白髮,臉色憔悴,身體健康不佳,期間多次用圍巾擋住嘴部。

不論二審判決多少年,對78歲的李明博都不是什麼大事,沒有多大影響,不要說李明博己高齡,最重要關健的一條,就是李明博已經批准保釋回家,雖則有一定約束,法律上再不能收監獄了,起碼生活得到了自由,絕不會終老在監獄裡。

相較前總統朴槿惠,可以說是特殊優惠多了。


文筆緣


儘管是檢方二審對李明博量刑23年,法院倒不一定按照檢方的建議去審判,但從一審量刑20年而二審卻增加了刑期去看,檢方有些氣急敗壞的感覺,況且罰金也從1.5億元人民幣增加到1.9億元人民幣。理由也十分讓人不解,檢方表示,李明博沒有悔過之意,只是一味地指責別人,希望逃避責任。言外之意,李明博就應該老老實實地聽從判決,上訴了就是沒有悔過之心。韓國的檢方霸道到如此程度,難怪文在寅要對其進行改革。

韓國檢方似乎在作最後的“絕唱”。

如果朴槿惠是由於親信干政事件被民眾推倒的話,那麼李明博就是地地道道的政治清算。對於78歲的李明博,檢方又為何不依不饒呢?

首先,檢方在進一步顯示其獨特的權威。眾所周知,朴槿惠和李明博案件都是尹錫悅的“功績”,尤其李明博案件。李明博在卸任4年後被逮捕,與其說是文在寅搞政治清算,不如說檢方藉著這股潮流來顯示一手遮天的權力。在韓國曆屆總統中,唯有李明博獨善其身,恐怕很不符合檢方的風格,或者讓檢方認為有失權威。關鍵是李明博還不服氣,讓檢方十分氣惱。

其次,檢方在給法院出難題。從大法院把朴槿惠案發回二審重審,以及朴槿惠一審、二審和李明博的一審去看,檢方和法院是有矛盾的,在檢方把前大法院院長粱承泰逮捕,就己經體現的清清楚楚,並有給法院系統下馬威的味道。在李明博案件二審量刑23年,看看檢方的口氣,就有將法院軍的含義。

從深層次去看,檢方有意向文在寅示好。檢方說李明博一味地指責別人,其實這個“別人”就是指文在寅,因為李明博始終認為自己的結局就是文在寅的政治報復,並且多次公開表示過。文在寅一直認為盧武鉉的死是李明博害的,競選總統就有報仇的意味。那麼檢方對李明博量刑越重,越能滿足文在寅的願望。

自從《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法案國會通過,及秋美愛被任命法務部長以後,檢方感覺“大勢以去”。在曹國事件和文在寅眾親信落馬上,檢方與文在寅政府建立了很深的矛盾。也就是說,7月《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掛牌以後,文在寅很可能把方向首先轉向檢方,特別是背叛的尹錫悅。檢方隱隱約約感覺到前所未有的危機,於是在李明博案件二審上增加了量刑和罰金,其實是在向文在寅示好,或者尹錫悅在彰顯在李明博案件上的功績。

檢方十分懂得,以李明博的年齡和病情,即使增加量刑或者法院在15年的基礎上再加重刑期,李明博也不會進監獄服刑,重點就是來表明一種態度和立場。但檢方的舉動就能讓文在寅“回心轉意”嗎?當然不會。在李明博案件上,無論如何都可以視為是檢方最後的“絕唱”。


適情雅趣


中新網1月8日消息,據韓媒報道,韓檢在前總統李明博受賄案二審中,要求加重判罰,提刑判處有期23年,罰款320億韓元。此案一審被判有期15年,罰款130億韓元。

李明博受賄案,2018年4月,檢方以貪汙受賄等16項罪名提起公訴,10月一審下判。檢方認為判罰過輕,被告本人認為過重,雙方都上訴高院。該案將於今年2月二審下判。

李明博現年78歲,身體狀況不是很好。被羈押1年後獲保釋。


李明博受賄案,審判速度比朴槿惠案快許多,朴槿惠被關押近3年,至今沒有得到終判。

檢方針對二審提議加重判罰,自然而然,不值得大驚小怪。最終二判是減判還是加判呢?不可能加重判罰,有可能減判,最壞維持原判。

我們先不要考慮他的特殊身份,自古就有上訴不加判的“規則”,要不然誰沒事找事“上訴讓加判”呢?二審法院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只能發回重審。。

李明博案的審判與朴槿惠案相比即快又沒有“無中生有”。就是半道上追加起訴之類的事情沒有吧!且保釋很快就被批覆,一方面是年歲已高,韓法規定男性72歲、女性70歲以上,就要減輕判罰,所犯罪行可判可不判“不判”,量刑是從輕判罰。這是人道之舉,全球通行。再者,李明博78歲,即便判他無期也不會去監獄服刑,沒有監獄接受。想想,一位身份特殊前總統,與朴槿惠兩回事,他是卸任總統,一切下臺總統的待遇都必須擁有。單說安保就讓監獄方面頭疼。

最重要是,李明博有相當強大的律師團隊,其中崔柄國在韓國政界、司法界是“大佬級”人物,黑白通吃的主,檢方和法院徒子徒孫太多。政界更是了不得,律師出身,當過國會議員。總統都不放在眼裡的人物,韓國檢方和法院對李明博敢“枉判”嗎?

因此,李明博二審判決不會加判,最壞維持宣判了事。


何由之


筆者認為,對於李明博而言,二審再判23年,對他沒有太大影響,畢竟,李明博已經78歲,即使再判30年,對於多病纏身的李明博來講,至少當前可以申請保外就醫,依然有可能在下一屆總統上任時,獲得新總統特赦,這一點,與朴槿惠當前的狀況有些類似;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在下臺以後,並沒有遭到韓國檢方的調查,這可能與李明博和朴槿惠是政治盟友有關,可是,當朴槿惠被彈劾下臺入獄以後,李明博就遭到了政治清算,2018年4月,韓國檢方以涉嫌貪汙受賄等罪名,起訴並逮捕李明博,至此,李明博依然沒有逃脫韓國總統的魔咒,而鋃鐺入獄;

2018年10月份,韓國最高法院,對李明博的貪汙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李明博一審獲刑15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130億韓元,李明博對一審的判決不服,李明博認為,韓國最高法院,之所以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完全就是出於政治報復,於是,李明博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



不過,令人沒想到的是,不但李明博不服一審判決,就連韓國檢方也不服一審判決,韓國檢方認為,一審 對李明博判決過輕,於是,李明博和韓國檢方同時提起了上訴,由於李明博在獄中,出現了無法正常呼吸的狀況,實在無法在監獄繼續拘留,李明博的私人律師,向韓國法院提交了保外就醫申請,最終,韓國法院在2019年3月份,批准了李明博的保外就醫申請。


由此可以看出,就李明博個人而言,無論二審判決多少年?已經對他毫無意義,他也不可能在監獄中服刑23年,當前對於李明博來講,身體健康比什麼都重要,如果李明博想要出獄,就只能通過特赦的方式實現,這和前總統朴槿惠的情況非常類似,朴槿惠要想獲得出獄,也只能通過特赦的方式實現,而在文在寅政府期間,這兩位前總統不大可能獲得特赦,因此,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下一任總統上任時,對這兩位前總統進行特赦出獄。


小柳聊聊兵




劉愛源


我以為,政治的底線應當是在意識形態支配下的一個大的格局體現,她包含的應當是公平正直,嚴苛而不失豁達,政治手段的運用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需要,政權更替的目的,是利用更加先進地政治方式來引導和凝聚社會,而不是權力相爭的政治清算和假公濟私的政治報復。

對於李明博案以及朴槿惠案來看,似乎偏離了政治的實際意義,報復的意義更甚於法治的意義,由此可見韓國政客的基本政治素質和大致的政治格局,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所謂‘魔咒’的由來,也是歷屆韓國政客悲慘下場的根由。

我們中國有一個成語:成王敗寇,而韓國的政客們用行動將這一成語解釋得淋漓盡致。


用戶周惠民


確切點說,韓國法院還沒有對李明博進行二審宣判,所謂的23年只是韓國檢方對法院的“建議”。不過對已經78歲的李明博來說,二審再被判23年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這種不切實際的判決將會和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情況完全一樣。縱然讓李明博養尊處優活著,都不一定能熬過23個年頭,更別說在牢獄之中了。

根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檢方已經提請韓國法院二審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判處刑期23年。檢方給出的解釋是李明博沒有悔罪之意,損害了憲法的價值,鑑於案情重大,一審判決量刑過輕。2018年10月份,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案做出一審判決,當時的判決結果也僅僅是15年有期徒刑;而且在獄中僅僅待了一年的李明博就被保釋出獄。


李明博在2008年至2013年擔任韓國總統,他和韓國前總統朴槿惠來自同一政黨。戲劇性的是,兩人卸任之後卻都面臨難以脫身的司法追責。如果這一次李明博真的會被判刑期23年,那麼就意味著他將和被判刑期達三十年;現年67歲的朴槿惠都將終老獄中。現在輿論普遍有種看法就是現任總統文在寅是在對朴槿惠和李明博進行政治報復,個人認為這種觀點很有道理。

李明博和朴槿惠下臺之後的政治和法律處境,絲毫不差的和文在寅對這兩人的政治偏見相吻合。李明博和朴槿惠是文在寅心中的一道梗,這既有政治惡鬥的因素,又有文在寅和已故韓國前總統盧武鉉深厚友誼的緣由。盧武鉉是文在寅的政治導師,盟友;兩人亦師亦友感情深厚。2009年盧武鉉在貓頭鷹崖縱身一躍,以死明志;成了文在寅心中永遠的遺憾和痛苦,其中李明博和朴槿惠也曾是造成盧武鉉自殺的幕後推動者之一。復仇,是文在寅一直以來沒有放棄的事情。

這一次韓國檢方提請對李明博判刑23年,很明顯這就是不切實際的做法。李明博要如何堅強的活下去,而且必須至少再活夠23年才能被刑滿釋放?這完全就是要致李明博於死地嗎!文在寅在任就如此大手筆的對待自己曾經的政治對手,難保將來卸任之後自己也會被政治追殺。韓國總統是高危工作,李明博總統還是且行且珍惜吧!


明空奕奕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瀏覽支持。同時大家也可以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