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兩人離婚,如果另一個人不願離婚怎麼辦?

聰慧靈犀


離婚方式不外乎兩種,一種協議離婚,一種訴訟離婚。如果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願意離婚,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訴訟離婚。



什麼是訴訟離婚呢?訴訟離婚就是男女雙方就離婚問題或離婚後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用調解或判決的方式,准許或不准許離婚的法律制度。

不過訴訟離婚也不是說一起訴就馬上能離婚的,《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因此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不僅要調解,而且調解是必經的程序,所以那些到法院打離婚官司的人,要抓住調解的機會,努力通過調解的方式達到離婚或不離婚的目的,只有對那些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准予離婚。



《婚姻法》還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


梧桐夜雨


一般來說,如果真的想要離婚,即便對方不同意,最後仍然是可以離得了婚。

對方不同意,則需要通過訴訟離婚。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當然,選擇走法律程序,選擇訴訟離婚,則要做好相應的心理準備。訴訟離婚直接存在耗時長,可能存在二次訴訟,甚至三次訴訟都有可能。

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訴要求離婚而不判決離婚,這已經是法院的基本做法。所以你若第一次起訴離婚,而對方堅持認為夫妻感情未破裂而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不予離婚的可能性較高。

對於訴訟離婚,一般是向對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正常是對方戶籍地。(經常居住地的話需要證明在起訴前對方已在此居住滿一年,這個難度較大)

訴訟所需的材料,起訴狀及對應的證據材料。

一般來說,通過訴訟離婚需要準備好起訴狀和相應的證據材料。離婚起訴狀包括四部分內容:原告信息,被告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

證據材料主要包括結婚證,若有小孩撫養權及財產分割,則相對應再提供證據。若只是單純的離婚,只需要提供結婚證即可。


葉律師


這個問題涉及婚姻法律,我就向大家解釋一下法律上離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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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要離婚,是另一方不想或者沒有打算離婚,這時候如果兩人感情已經破裂,事實上婚姻已經沒有繼續的必要了。

1.選擇離婚的方式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 協議離婚,是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題目所說的,只有一方不想要離婚,雙反達不成協議的話,就可以走訴訟離婚的途徑。

2.訴訟離婚

一方向法院立案大廳立案,法院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就進入訴訟程序。

對於離婚訴訟,必須要經過調解程序,調解的結果:

  • 調解後雙方諒解,願意繼續生活的,則一方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 調解後,對方同意離婚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起訴一方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 經調解後,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法院判決

雙方感情破裂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法定的離婚理由如下:

  •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述條件時法定的事由,如果對方滿足條件,法院一般准許判離。

可是,現實中夫妻感情確實破裂,但是又不滿足上述情況怎麼辦。

其實,法官也是講人情的,只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景存在,提供相應的證據,就算第一次起訴對方不同意法院不判離,六個月後也是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訴,這時候,一般就可以判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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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那麼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因為目前我國的離婚手段只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倆人協商一致後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是指倆人無法協商一致,想要離婚就只能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調解或者判決離婚了。

需要注意的是:訴訟離婚的生效判決書與離婚證有著同樣的法律效力,法院判決離婚後就不用再去辦理離婚證了。

所以一方不願意離婚就只能訴訟離婚,並且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如果沒有存在一方家暴、長期吸毒等極特殊情況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需要在6個月之後才能第二次起訴離婚。

我國法院判決離婚的最主要依據是“夫妻感情破裂”,像是分居滿兩年等條件都是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條件。


東友律師團


離婚案件只有兩種方式:

一種是雙方協商一致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這種相對比較簡單,只需要準備好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協議書,到民政局直接辦理手續就行了。速度相對比較快,大概半天的時間應該就沒問題了。

另外一種是去法院起訴離婚。

這種相對來說好事就比較長。要有按照婚姻法規定的幾個條件,才有可能離掉。如果不具備的話,第一次起訴是離不掉的。必須等待判決生效之後六個月之後,再重新起訴一次才可以。第二次起訴的話,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大概90%左右。

上述建議,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鄒玉傑律師


關鍵是要看你光明正大的辦,還是陰險狡詐的辦😄!

光明正大的辦,你看法律是如何要求的!

陰險狡詐的辦,那招就多了,辦得她服服帖帖的!


情感999電臺


說明他(她)還愛著你,能不離嗎?


清平150352152


離婚有兩個途徑,協商好,去民政局。協商不好,去法院起訴,如果不涉及軍婚,只要你堅持,一定會離成功的。

就在昨天我收到了一份離婚判決書。我當事人68歲的老先生,起訴四次,跨上海浙江兩省,成功拿到離婚判決書。


上海楊律師


這個問題其實不難,也很容易解決的。兩個人離婚當一個人不同意時,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1、分居,如若分居達到半年(指6月或以上),可以直接起訴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根據事實情況予以判決,不留一點後遺症;2、財產分割,想離婚一方把財產全部分割給不同一方,用財產達到離婚的目的,不過這種方式在現實中不可取;3、通過你的朋友和她做工作,從問題的幾個方面分析這段婚姻有無存在的意義和必要,既然感情破裂了無法彌補還抓著不放對那方都不利,擺事實、講道理,從情理上說服離婚的好處;4、可以明確地告訴對方,既然感情破裂了這樣的生活下去,都痛苦不堪,越底雙方痛糾纏不清,還不如快刀斬亂麻,乾淨利索;5、其實人心都是肉長的,無緣在一起,說明上天已經安排好了的,矜持下去會出現更多的是非曲直,大家都是明白人,誰又想離婚,只是到了走投無路才無法不面對現實等。所以說,一方再不願意離婚都是無法控制的,當感情已經成為過去的時候,剩下的就是挑剔、矛盾、爭吵、打罵,這樣真實乏味無聊至極,拖到最後還是離婚,那就是法院的判決更是無情。



和諧131679225


一、對方還愛著你,畢竟法定婚姻關係是這段感情的最後的底線,只要一天不離婚,你還屬於我,我還有讓你回心轉意的時候;

二、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未處理的債權債務,一方不願意離婚後再處理,倒不如解決清楚了再離;

三、佔有慾。對方佔有慾和麵子的問題不想離婚,即使沒有感情也無所謂,就這樣拖著;

四、由於有小孩的原因,不想小孩因父母離婚受到傷害,造成小孩的成長帶來不利影響。

目前,這幾個原因導致的不想離婚的事件較多,根據自己的情況來看看。

如果真想離婚,一方不同意建議走司法程序,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證據來判定是否符合離婚條件。

如果離婚證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一般法院在第一次起訴是不予叛離,等文書生效後六個月,並能證實已分居六個月以上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能調解離婚最好,不能則根據雙方之間的糾紛大小來分項處理,直至問題解決,或雙方放棄本訴訟中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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