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鄂州發佈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工作緊急通知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工作的緊急通知


鄂州發佈疫情防控期間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工作緊急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葛店開發區、臨空經濟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相關精神,防止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汙染等問題,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置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科學設置專用容器。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在居民小區、公共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區域增設專用收集容器,醒目標註“廢棄口罩專用”,用於收集廢棄口罩特殊有害垃圾。專用收集容器應採用符合安全密閉要求的垃圾桶,內設塑料袋內襯,避免廢棄口罩等與容器直接接觸。醫療機構及周邊,由市衛健委按醫廢管理規範增設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並嚴格做好專項收運及處置工作。容器設置工作於2020年1月28日前完成。

二、積極引導規範投放。各地各部門加強對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分類投放宣傳,發動引導市民規範投放。市民用過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要消毒(噴灑75%酒精、84消毒水)後直接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內。鼓勵居民將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進行簡易破損(扯爛或剪碎)後投放至專用收集容器內,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販賣。

三、及時有效消殺。一是加強垃圾容器每日消殺,特別是加強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專用容器、垃圾收集站(點)、垃圾中轉站、公共場所及垃圾填埋場等消殺工作;二是加強垃圾運輸車消殺,垃圾運輸車必須密閉,在垃圾中轉處理後要對垃圾運輸車進行消殺。廢棄口罩專用容器、垃圾收集站(點)、垃圾中轉站、公共場所及垃圾填埋場等消殺工作由各責任單位具體負責。

四、嚴格做好分類收運和規範處置。各級城管部門要會同本級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主管部門,按照危險廢棄物管理要求,對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進行單獨收集、單獨運輸,儘量減少中轉環節,實行日產日清。醫療機構及指定的新型肺炎定點收治醫院收集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由衛生健康部門按照醫療廢棄物規範收集處置;其他區域收集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由各級環衛部門統一收集後,運往生態環境部門指定的危險廢棄物處置場所進行專門處置。

五、切實做好作業防護。從事收集、轉運、處置的一線環衛工作人員及垃圾處理廠現場工作人員要切實做好自身防護措施,應遵循如下規定:

1.穿長袖(袖口可收扎或緊口),配備足夠數量(不小於2套)供輪換使用。

2.穿尺寸合適的長筒膠鞋。

3.佩戴一次性乳膠手套或抗化學和生物傷害的防護手套(可重複使用),防護手套應配備足夠數量(不少於2套)供輪換使用。

4.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N95口罩,定時更換。

5.佩戴尺寸合適的防護眼鏡。

6.可設置專門的更衣場所或更衣間,便於重複使用的工作服、膠鞋、防護手套、防護眼鏡等物品進行集中清洗消毒。

7.勞動保護防護用品清洗消毒,可採用含氯消毒劑(如84消毒液)、過氧乙酸消毒液等,按說明書使用。

8.配備洗手液,勤洗手、充分洗、洗乾淨,注意個人衛生。

9.一次性防護用品使用後,棄置於垃圾車中一併進行無害化處理。

10、.作業完成後,對垃圾收集容器、收運車輛及裝載工具等進行沖洗、消殺。

六、職責分工及信息報送工作。該項工作按照屬地和部門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落實,並且每天向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工作落實情況。聯繫人:汪秋雲,聯繫電話0711--5111140。

特此通知。

鄂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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