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村民自己開荒土地,轉賣他人合法麼?

全心全意為人民


說到農民,就必須有土地!土地永遠屬於農民!不管是先開荒的還是後開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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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

在農村土地之中,像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可以直接用來農業生產,適合家庭承包,基本上都被農戶承包到戶了,但也有些土地,比如荒山、荒溝、荒丘等“四荒地”,如果不進一步開發的話,是無法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不適合家庭承包,一般處於荒蕪狀態。

當然不適合家庭承包的“四荒地”,如果有人願意承包的話也可以,只不過不是採取家庭承包的方式,採取的是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不過在生活中,也有像提問所說不經村集體同意就私自開荒種地的情況發生,對此只要不是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一般也無人干涉,村民投入對荒地開發利用,享有荒地的使用權及收益權。

但是不享有開荒土地的所有權和處置的權力,因為荒地也屬於農村土地的一部分,所有權歸村集體,個人無權處置,更能買賣。如果個人私下買賣農村土地,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對此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

《農村土地管理法》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所以說,如果不想耕種自己開荒的土地,可以轉讓給他人經營,或者是交回村集體,而不能轉賣給他人,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綜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要增加法律意識,不能買賣農村土地,包括個人開荒的土地。


農村一山貨


首先必須固定一個概念:在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無論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或其它任何形式土地,均屬國家的土地!

其次,現在農村的基本農地有承包經營合同,山林草場湖溏也有承包經營手續,它們都是由國家正規法律規定固定的,調整、流轉等都有嚴格規範的程序,是不能擅自變動的。

第三,你所說“村民自己開荒土地”屬於哪類土地?它的性質歸於哪類(基本農地、山坡荒地、湖灘荒地)?是不是屬於其合法使用土地範圍內的?這些問題不弄準弄清楚,問題無解。

第四,我們國家是嚴禁土地私人交易的,旦可以轉租、流轉、外包等,所說“轉賣”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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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土也國家的,任何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荒山荒地可誰開發誰使用,但不得對外出賣、只能出租。如想出賣,合同上也只能改成出租。承租方不能在此地上建永久性建築設施。這樣才合法。





人貴自知自明


農民自已去開墾的荒地來種,雖然不違法,但會違反國有土地管理規定,個人在荒山坡上開墾必須去縣一級國土局辦理開墾土地使用證或備案,原則上三年內國家不徵收土地使用稅,改革開放前,三年以上的過渡期使用完畢後,從每畝地1至3元/畝土地使用稅/年,種成熟地後,由當地政府部門或農業企業制訂費用收取標準,現在國有土地的稅收為畝7元,費種仍由地方政府訂。關於國有土地的管理,所有權一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私人企業經國土局批准,只存在正確使用權的維繫或延展(續),不得租賃丶轉移、或買賣土地所有權,違者即為違法。國家相關部門會根據違法程進行批評教育,沒收變更使用權,嚴重者或負法律責任,所以公民只具對土地的開墾和使用權,沒有買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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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享有承包權和流轉權,任何個人不得以其它藉口把荒地變賣去出,村民把自已開墾荒地賣出去,是不合法的,以屬非法賣買。

村民把開荒的土地賣了去出,這己經違反農村《農村土地使用基本法規》條例。根據事件的真實性,村委會可以隨時收回荒地,進行荒地轉租或發包,維護好村集體土地。

下面繼續分析:事物要一分為二來看觀點,農村開墾荒地老年人比較多。荒地沒有得到村委會流轉和管理而閒置,產生了荒地,老年人開墾荒地以是合法的。

由於老年人體弱多病,失去了荒地種植的能力,老年人可以私自轉租,而不是賣出去。轉租的同時,老年人和承包乙方簽約合同主題應為”荒地”,不能備註年月日期種植。”土地歸集體所有,村委員可以隨時收回荒地”,避免發生民事糾分。如果荒地簽訂了年月日種植,對乙方荒地種植帶來經濟損失。

從農村荒地來看,平原地區的荒地比轉少,山區的荒地比較複雜,主要是荒山,面積廣,開荒的投入成本高,對集體土地收回,村幹部壓力加大,開荒者風險更大,荒地開墾種植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總而言之,村民自已開墾的荒地轉賣給他人是不合法的。個人不完整的分析,朋友們可以補充。2020年,1.7日


l大長江


如果說是開荒村民自用(且要符合當前政府政策)應該在層面上來講是有優先使用權,但是村民擅自將自已開荒土地轉包轉租甚至於轉賣於他人的話,這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釣魚島島主185803750


《根據土地法》規定,開荒地的使用權歸開荒人,誰先開荒誰有使用權,但土地的所有權是歸國家所有。如果擁有使用權,可以補辦承包證。按照國家行政規劃,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開荒需徵得土地所有權人即村委會的同意,未經批准開荒的土地,村委會有權收回。不過按人性化操作,可給予開荒農民一定的補償。


不能買賣。農戶開墾耕種的“四荒地”、閒塘空地、“拱頭地”等集體未利用土地,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第七十四條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經依法批准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簽訂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農戶新開墾土地,應按原土地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


對未經依法批准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農戶私自開墾的荒地,應報請國土資源部門依法處置。對報請國土資源部門批准,確認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且簽訂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農戶新開墾土地,應按原土地承包關係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對未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未簽訂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農戶新開墾土地,可採取村民議決方式,決定是否納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對村民議決不同意的,應在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中對新開墾土地進行備註登記,但不頒發承包經營權證書,待有關規定明確後再處置。


夢農人


農民自己開荒的土地賣給他人是否合法的問題:首先你應知道“土地”是全民所有制,任何組織和個人是不可以隨便買賣的一一一你如果將開荒的土地賣給他人是不合法所!!!


長沙縣高橋鎮高橋綿繡


土地屬國有資源,荒地,山區,林片,只可以開發種植搞點小收入,轉賣,破壞,屬非法違法行為,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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