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未經“書面催繳”,物業方是否可以直接起訴欠費的業主?有何依據?

江名丹


前提哪?你物業費沒交你不知道?物業沒有打電話通知你交?沒有在你家門前放改交物業費的通知單?如果做了,你沒交,那麼按照正常思路,可以定義為“老賴”,針對這類情況,處理情況一般是要麼找第三方追款公司,要麼尋求法律途徑。法律判定的情況就是,第一步你沒繳費,是欠費方,那麼就必須把費用還清。第二步才是物業服務不到位,起訴物業。很多人都把情況整反了。物業管理公司和居委會,社區管理通屬於第三方代為管理方,這類情況可以參考代理公司。代理公司的服務流程是先交錢,然後服務。服務不好,才有退回代理費之說。正確的做法是物業費交了,然後責任不在你,在物業,那麼你就有理由,起訴物業。不交物業費,性質就變了,就相當於雙方有錯,法律判定的最大可能就是庭外調解,當然百分之九十九的庭外調解都是物業和業主徹底翻臉,淪為仇人。然後請出物業,要麼居委會,社區管理介入,要麼請另外物業(基本不可能,除非小區業主觀念改變),或者小區自治。居委會,小區自治,社區管理,無論哪一方,都會面臨幾個問題,前物業遺留下的問題怎麼解決?費用怎麼交,交多少?有人還是不交怎麼辦?

這裡給大家算個賬。一個小區900戶業主,平均每戶面積100平,一層6戶,共5棟。

電梯維保費用一年大概,3000元一年,5棟樓,10部電梯,共計30000元每年。

保安,三班倒(正常情況下)正門,側門,各一人,巡邏2人,共計12人,一人工資2500元每月,保安工資共計360000元每年(看各小區需求,可減少人數)

保潔,總共3人,每月工資2500元,共計90000元每年

物業辦公室1人在崗,監控室1人在崗,工程人員1人在崗,共計9人,三班倒,沒人共計2500元每月,共計270000元每年。

人員工資總計:750000元每年。

其他費用,公共設施維修,例如路燈,路面,監控設備等。綠化修剪,修補。

其他費用與停車費用(包含照明,水電,進入口人員工資)持平。

均攤下來,物業費7毛每平。

注,牆面,頂樓防水,設施設備更換,小區外電到小區內電電量損耗,交通輔助,住宅維護維修不含在內。

因為不是專業的,很多第三方小區管理項目不清楚,只能列個大概。

總得來說這是一個三級物業服務。類比酒店,相當於一星級酒店式服務。走過勿噴。


身藏魔


未經書面催繳,物業是否有權直接起訴業主。有何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 【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果業主沒有交物業費,那麼就是沒有按照合同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


不管是物業公司和前期開發商簽訂的物業合同,還是和業主委員會簽訂的合同,這個合同屬於委託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條 【委託費用】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這就是物業公司要求業主預交物業費的原因,業主不但沒有預交,反而一直在拖欠物業費。大家想想是不是沒有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啊?物業管理條例對此也有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業主有義務按時交納物業費用。下面我們大家再看一看,我們所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條款。

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大家是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看看新房交接的時候你簽訂的是不是這種條款的物業服務合同。如果你們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那麼你有可能沒有物業服務合同。這是因為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授權了業主委員會,代表小區的全體業主來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以及簽訂相關的物業服務合同。雖然沒有你的簽字,也一樣要遵守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說白了有合同就可以起訴,現在的物業服務不可能做到每個人都滿意,拖欠物業費也是很正常的事兒。就看你用什麼方法去催交,不一定非得要走到法院起訴。



鼎潤經濟


物業法需要修改了,好多都是霸王條款,物業一旦入駐業主幾乎沒辦法反抗,橫豎都有理,你拿不繳物業費來對抗,他就起訴你,業主很難勝訴,日常服務方面很難拿證據


天若有道


浙江省沒有事先書面催收起訴法院不受理。沒有法律依據,就憑省高院的文件。


當湖十一局


這就好比你裝修,工程隊把事情未做好,我憑什麼給你錢?


用戶4803938832026


物業有責任有義務提醒業主交費,水電費都會每月查表催費,物業費更應該,這點小事都做不了,還叫物業?難道業主要天天記得哪天交費嗎?物業什麼時候變成了管理型公司而不是服務型公司了?


小蟲2015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拖欠物業費有書面催繳、電話催繳通知、短信催繳通知、掛號信催繳通知、上門口頭催繳通知幾種方式。

作為最具法律效力的是書面催繳、掛號信催繳通知,針對拖欠物業費的案子,法院都是採用簡易程序,只要欠費事實存在,業主百分百必須補繳物業費,承擔違約金和訴訟費。


楊君波2018


物業費欠交。一,是否與物業簽過合同。二,上個物業撒離時是否告訴每一戶居民已把合同下轉給了接盤的物業。三,接盤的物業是否告知每一戶居民已從撒離的物業接受合同。如果這些程序都沒有可以不交,接盤的物業的書面通知無法律意義。四,你告修物業沒有修或修的不好,也可以拒交物業費。但是簽了合同沒有上述情況應該交物業費。但是最好讓居委會調解。


權權2698


有些物業公司很不要臉,他不催你,不給你打電話,只等你自己主動來交物業費,期望你自己醒悟。要不然直接起訴你,這招太卑劣無恥。業主和物業本身就是平等的,物業不和業主溝通,直接起訴不但不尊重業主,更是很無恥的。不圖提高自己的服務質量,有問題有事情也不和業主溝通。業主的維權意識現在已經不比從前,真是太愚蠢了。起訴業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就是倚仗自己的有利地位恃強凌弱而已


如流水兮逝如風


條例規定,對業主欠費業委會要給予催交,經業委會催交仍不交的,物業可以向法院起訴。這也就是說物業起訴在法律上有個前置條件,就是首先要經過業委會催交,業委會若是對物業服務都不認可,那麼法院就不應立案,這樣可以更好的促使物業按合同服務,及淘汰劣質物業。遺憾的是現在好多基層法院有訴就立案,造成物業訴訟糾紛近年成直線上升,當然這裡也有收費獲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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