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居民小區是業主自治好還是有物業公司服務好?

景釗88


現在物業公司是大爺,還帶有黑社會性質,它管那裡那裡就是它的地盤,事不做,只管收錢,如不給物管費,堵鎖眼,斷水斷電,還弄幾個光頭上門要錢,弄得業主膽顫心驚,不像住在自己家裡,像住在它家裡。現在大多數物業公司都這德行,要它們幹嗎!


朱殺朱


小區業主自治不可能的,素質有高有低,物業麻他們有責任把小區管理好,我是在物業上班做保安,看到過業主低到什麼水平,大晚上的,一個業主在自己家裡把很小的狗打的還有一口氣,直接扔進應急樓道口下面去了,這就是素質低下,還有很多案例,如業主拿錯快遞,你說業主自治就不可能的,


沈建慶2


我以為物業公司沒有繼續存在下去的必要。目前的物業公司只做兩件事:門衛(安全)、清潔(衛生)。但業主家被盜物業公司不負責賠償,業主家漏水、牆面出現裂縫物業公司不負責維修;衛生狀況不盡人意,而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和停車費利潤空間很大。未來的趨勢應該是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業主自治。


冰戈


說老實話,如果物業管理憑良心做事,不本位倒置的話,那還是由物業管理好!最起碼人家是端業主的飯碗,很多事都得小心翼翼的看好人家的面色行事。象管理人員,保安保潔等等,業主隨時都可以舉報人家。弄不好就會丟飯碗。因此物業管理是可取也更好;因人家是專業管理,各方面應該都能兼顧的到。不過業主也要憑良心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並且自覺得遵守人家的正當而有益的規章制度,使人家物業好放手工作和管理。

另外,要是業主自治的話,絕大部分人都是兼職的,這樣難免分心,久而久之業主間就會有誤會及矛盾。業主間一旦有了矛盾,那事情就會吵的不亦樂乎而難以收場!本來就是鄰居,若是吵翻了相互間很是尷尬的!要趕趕不走,要管又管不好。這樣就會爛攤子。若是到了這種地步,那這個小區將是混亂無章,只有害而無益!


用戶念菊


自治大多隻是一陣的熱情,不會太長,時間長了茅盾多多!還是務業公司管理正規,有保障!


閒人97208301


論管理小區,還是通過物業管理公司去管理好些,好處如下:管理專業,人員專業,便於小區管理統一有效。但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權力,不能銷弱,而應更有監督,否決的權力。小區業委會和物業也要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教育,使全體業主能在有效監督的前題下,作更優秀的業主!


孟文14


純屬自治肯定不行,從現代化文明發展角度講,無論是老舊小區,還是新小區,都應該有個統一部門管理,物業或社區或居委會或什麼,同時,統一管理水平和居民們或業主們的綜合素質都必須不斷提高,互相信任尊重支持,共同自覺維護管理好小區安全衛生整潔綠色等等所有的文明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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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自治是瞎胡鬧!物業還是由專業公司做靠譜。雖然存在問題也是物業和業主共同造成的。一個巴掌拍不響。物業公司的發展只能靠市場自我完善。


農民工老了


居民小區還是業主自治為好,讓業主自己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然後由業主僱傭物業人員來服務。這樣一來,業主有了實際權力的主人翁地位,可以直接約束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也有了明確的服務對象,只有這樣,物業公司和業主才能更好的相處更好的完成小區服務。


北斗西星


現在物業公司普遍具有壟斷性。業主委員會流於形式,居民基本沒有話語權。遇到不良物業公司,上天入地無門,除非發生血拼打的頭破血流,否則吃虧受傷的肯定多是欲哭無淚的小區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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