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月六千元退休金的人借了100萬元,債主們去法院起訴有意義嗎?

我也有話說123


銀行不會是傻子,不僅是退休金,應該還會有其他抵押物,比如房產等。如果債權人不按時還款,銀行可以起訴,凍結其退休金。若最終沒有還清貸款,則可通過法院拍賣抵押物償還餘額。


綠水青山877909782537


一月六千元的退休金,借款一百萬,起訴有意義嗎?

我認為有意義。

第一,起訴後可以查一下他們夫妻名下有無房產,車輛,存款等財產,有的話可以執行。

第二,他每月有六千元退休金,這筆收入是固定的,無法轉移的。法院可以執行這筆收入的大部分。留下基本的生活費用即可。

第三,法院判決生效後,他不積極履行,可以限高,上黑名單等進行懲戒,叫他過得不舒服。

總之,起訴至少可以收回一部分,並通過執行對他形成一定的威懾和制裁,叫他有所顧忌,並且通過法律將這一權利固定下來還是有一定意義的。不要輕言放棄。相反,如果輕易放棄這個權利,兩年以後相當於永遠放棄了這塊利益和相應的權利對自己不利,對對方有利。


淮北日月升


月六千元退休金的人借了100萬元,債主們去法院起訴有意義嗎?

這個前提的這個債務人只有6000元的退休金而沒有其他財產吧。這種情況,起訴是否有意義,這個確實不好說。有一點,退休金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

最高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覆函》(2014)執他字第22號 一、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應當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處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但是,在凍結、扣劃前,應當預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必須的生活費用。

所以,退休金是可以強制執行用來清償債權。當然,還是需要預留必須的生活費用。這個生活費用一般是以當地政府當年公佈的最低生活標準。每個月還個幾千元,一年也有幾萬元,這也還是有意義的。當然,若想要從債權全部清償的角度來說,那可能就意義不是那麼大。


葉律師


螞蚱再小也是肉,更何況你並不能確保他以後沒有其他財產出現,一個退休金拿著6000多元的人,說明工作還是穩定的,現在退休了收入只會增加並不會減少,債主肯定要去法院起訴,這樣才能固定債權,分期拿回一些錢。

01

退休金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財產,而且是穩定的來源

人雖然退休了,但是一個月6000元的退休金,按正常情況每個月至少有4000多元能用來償還債務,這樣一年的時間也會有5萬多元的債務能夠回收。雖然對100萬元來說需要20年的時間,但是隻要還總有還清之日的。

必須及時到法院去起訴,這樣通過法院的判決確定了債務的總數,申請強制執行後可以從其退休金中直接進行強制扣劃,這樣你每個月都會有固定的收入。最主要的是可以通過強制執行對他的財產線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有的隱性財產線索才能夠摸清楚,還有可能會有意外的驚喜。

02

法院起訴後,還有可能摸查到他之前是否有財產轉移的線索

雖然我們明面上看有的人沒有財產,或者簡單的瞭解後認為其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但是實際生活中的老賴,往往會在債務爆發之前直接將有的財產做了低價處理,或者直接轉移了財產,如果能查實可以申請追回。

最主要是起訴時可以同時起訴夫妻雙方,這樣家庭的財產其配偶的財產都可以納入強制執行的範圍,對債主來說是有利的,當然前提是這筆債務要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才有可能獲得法院的支持,但是不去嘗試一下,誰又能保證這筆債務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呢?

結語

所以,不管你看到情況如何,認為財產是否有無,有的債權必須通過合法的途徑將其固定下來,這樣才會有繼續獲得法律保護的可能,要不然時間長了這些債務中有的證據消失了,想要去起訴就會很收集到完整的證據,或者面臨將來他忽然有錢了,想要再去追回欠款,對自己都不利,越早固定越好。


悟法析律


是有意義的。

通過起訴可以使債權得到確認,也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淪為自然債務(法律不強制保護的債務)。

如果對方借款用於家庭消費,在起訴時可以對其配偶一併提出告訴,增加債權實現可能性。

如果借款人對他人有債權但怠於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可以向該借款人的債務人提起代位權訴訟,借款人的債務人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

判決生效後,可以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一方面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另一方面法院也會通過查控系統查找財產情況,可能事實上並非您所認為的,除了退休金什麼沒沒有。當然,對於退休金也是可以執行的。

如果借款人存在無償轉讓或低價轉讓財產行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債權人可以提出撤銷權訴訟,撤銷該轉讓行為。財產回覆至借款人名下,屬於借款人責任財產,可申請執行。

執行中,債權人也可以對借款人的債務人要求代位執行。

綜上,此種情形下,提起訴訟是有意義的,辦法除了以上其實還有很多。


沈勝國律師


這要看他為什麼跟你借錢,你又為什麼肯借給他?如果他當老闆欠大家的工資,或者是為治病救人,或者給他家的生意挽救資金鍊,或者是幫他家辦什麼正經事,應當算正常借貸,他必須還你。要起訴,他家如果有房產或其它財產,應該作價抵債,如果沒有,也應當把每月的退休金提取一部分,月月強制還款,什麼時候還清什麼時候停。

但如果不是這樣的原因,是你跟他賭博,欠你的賭債,你就放棄吧!法院不會強制他還款,還要追究你的責任。


草原老鷗


退休金6千的人,不是等閒之輩,他應該有不少的不動產。如果你仔細去取證他的實際資源,包括他妻子兒女名下,房屋,廠房,車輛,股權,銀行存款等等,上訴人民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鄧航劍


這是人們的誤會還是銀行的疏忽?退休之人竟能借到1OO萬?天大的漏洞怎麼補?他她每月還5千(一年6萬,十年6o萬,要20不到還清)他她萬一生病出意外怎麼辦?所以借錢的人首先要看償還能力和抵押物(房子等)假如不全不具備這些條件,那借錢的人和擔保人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好事變壞事,結局很糟糕,誰敢挺而走險走鋼絲?


陳秀華29907


這個收入,這個年齡,能借得了百萬。借給他的人是不是腦抽筋了。就算銀行貨款,也要一定的資產抵押吧。正如標題上所說,起訴有意義嗎。這就是借錢人的心態。根本上是在有生之年也不打算還錢的老賴心態。但站在借給他的人來說,為減少最大的損失。應及早及早地起訴。這樣就算他死去,也要用他留下的遺產生還請債務。


龍四笑


當然有意義,

首先,既然欠債就應該償還,這個和收入多少,是兩碼事兒,是另一層面的事情。

其次,法院判決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維護債權人利益的必要程序,即便每月還一千也是一種公平正義的體現。

最後,國人有怕打官司的傳統習慣心理,總認為“和為貴”,但必要的法律操作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打官司,維護個人正當,合法權益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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