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母親將大部分財產給兒子,患重病後女兒拒盡贍養義務是否合理,為什麼?

李宣澤


自古道:

兒分家產女分飯,兒養老,女兒跑腿,講一下衛生照顧侍侯幾天,是應該報父母恩的。至於出錢膽養看你能力,幫助弟兄也應該,沒能力也沒辦法。不是決定的。丶有兒子兒子養老,女兒關照為好。沒兒子責任全在女兒。現在農村人老了矛盾就在這裡,既沒有工資又沒有退休,生活成問題。介意國家:

如退休金行不通,多給加點養老金,這樣就免了兒女不孝的難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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