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1月14日,由人民法院報編輯部評選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重磅推出,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因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執行效果好,從各地法院上報的228件案件中脫穎而出,成為東三省唯一入選案件。

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2018年5月18日,和龍林區基層法院根據生效判決以某林業局作為被執行人立案執行延邊林區第一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件。由於該林業局沒有還林專項資金,場地執行難度大且還林標準、執行監督等問題無參照,遂由延邊林區中級法院提級執行。執行過程中,延邊林區中院加強與相關部門合作,通過聽證會確定還林參數標準並創設性提出代履行等機制。經過近半年努力,白河採石場已重現綠水青山。

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專職研究人員譚秋桂在點評該案時指出,本案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判決執行方面作出了具有示範性意義的嘗試。

首先,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判決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需通過為被執行人履行義務提供指導,與相關各方進行協調等方式,以確保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判決執行的合目的性。其次,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判決確定的行為義務的執行,通常屬於可替代行為的執行,因此委託環境治理專業機構替代履行,由被執行人負擔因此產生的費用,有利於利用專業能力確保環境治理的實效性,進而確保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判決執行的實效性。

此外,這個案件的執行方式為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判決方式提供了反思機會:可以改變直接判令被告履行環境修復義務的做法,而是在判決前向環境治理專業機構諮詢或者委託鑑定,確定環境修復需要的資金數額,判令被告按照環境修復需要的資金數額履行金錢給付義務,同時指定由接受諮詢或者鑑定的環境治理專業機構開展環境修復工作,實現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判決、執行一體化,提高環境修復的效率,確保環境修復的效果。

多年來,延邊林區兩級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為保護延邊青山綠水、維護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2019年共審結涉林犯罪案件146件,佔全部刑事案件總數的39.14%。

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一是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依法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始終堅持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懲治環境資源犯罪。堅決遏制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活動有所抬頭的勢頭,守衛延邊林區生態安全,保護生物多樣性。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保障生態環境權益。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態環境需要為目標,受理涉及水、光、大氣、噪聲汙染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環境資源民事案件。三是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損害賠償訴訟,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四是全面加強專門化生態環境司法體系建設,增強綠水青山司法保護能力。五是創新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滿足林區經濟環境司法新需求。分別於近兩年先後舉辦環長白山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研討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研討會。與吉林省長春林區中級法院、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甘肅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共同簽訂了《建立跨省區環境資源司法保護理論研討平臺的意向書》。六是打造延邊林區環境司法品牌,提升本地區環境資源審判社會影響力。不斷創新環境法治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容。結合法院“六走進”活動,在“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6·5”世界環境日等特殊時點集中開展環境法治宣傳。為讓普法更生動更鮮活,兩級法院宣傳部門堅持拍攝製作形式多樣的普法短視頻,在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體上播放,其中和龍林區基層法院幹警自制的普法沙畫作品,在各平臺轉載多次,群眾接受度和社會效果顯著提升。

吉林省延邊林區中級法院再造綠水青山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執行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延邊林區兩級法院將以此次案例入選為契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深刻把握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務,不斷提高環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新需求,為推進延邊林區綠色轉型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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