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鄰居老王拆遷賠了200萬,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你怎麼看?

三更青岑


怎麼說那,兩部分分開看,老房子歸父母所有,看標題的意思大概是隻有老父親了,所以拆遷款只歸老父親所有!至於款項老人願意給兒子多少給女兒多少那是人家的自由,看得出來老人還是重男輕女!女兒不服氣也沒辦法無奈!現在兒女都不願意贍養老人確實是很讓人唏噓!我國養老還是以子女養老為主。兒女這種行為首先是違法的,老人完全可以走訴訟起訴兒女,索要撫養費和一定時間的兒女看望!再次兒女的這種行為也是不道德的,與中華傳統美德尊老愛幼相違背。如果重新選擇:老人就不應該馬上分錢,寫好遺囑直到身故再去分這才是妥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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