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的公告

廣大機動車駕駛員朋友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實際,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道路擁堵,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從2019年11月25日起,在轄區內行駛的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的僅是財產損失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對事故成因無異議的,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然後再報保險或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立即報警。如不遵守上述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通化銀保監分局梅河口監管組

           2019年11月2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