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江蘇20多幢安置房修好半年被拆 官方:村民沒有怨言

這個冬天,江蘇灌雲縣至少20多戶農家再一次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氣溫已經下降到5度,一則突如其來的拆除通知,卻要讓至少十多位老人和20多戶人家,被迫從新家搬出。

他們才剛剛住進新建的安置房不到半年。

江蘇20多幢安置房修好半年被拆 官方:村民沒有怨言灌雲縣南崗鄉這批新建成的集中安置房,百姓剛入住半年又要被拆掉。目前已拆除20多幢。 本文圖片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陳卓 圖

2017年10月,江蘇連雲港下轄灌雲縣南崗鄉,執行“農村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制度,把建設用地復墾成農地,南崗鄉南於村3個偏遠自然莊的117戶農民,被要求從宅基地上,轉移到另一片區域集中安置。

在外過渡等待一年半後,今年3月,南於村117戶村民收到新房。然而,住進不到半年,卻再次迎來“拆遷通知”。

當地村民稱,11月中旬,南崗鄉政府派人前來通知,部分房屋佔用基本農田,要拆除。緊接著,一週內,就拆了17戶的老人房和16戶人家的三層小樓。

據村民介紹,這批安置房,共有一層老人房19幢,三層獨棟小樓98幢。在承諾了“遷地重建”、“老人房每戶3500元、小樓每戶5000元的安置費”後,部分村民最終簽字同意拆除。

修好不過半年的安置房,為何要拆除重建?

11月27日、28日,南崗鄉副鄉長卓長龍與南崗鄉規劃辦主任龔興旺,分別給出了兩種說法。

江蘇20多幢安置房修好半年被拆 官方:村民沒有怨言11月27日,主持拆除工作的南崗鄉副鄉長卓長龍向澎湃新聞確認,確已“突擊”拆除房屋約20多幢,原因是“佔用基本農田”。

卓長龍說,由於房屋修建中期,土地規劃調整,安置小區部分土地佔用了基本農田,“不得不拆”。

不過,上述“基本農田”的說法,遭到了南崗鄉黨委委員、規劃辦主任龔興旺的否認。

11月28日,南崗鄉黨委委員、規劃辦主任龔興旺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拆除重建是因為“部分建好的安置房施工建設放線,不符合規劃。”

若是根據副鄉長卓長龍的解釋,系規劃調整,那麼,修建當時為何不及時依規劃調整?若根據龔興旺的解釋,因施工建設放線不符合規劃。那麼,鄉政府為何未能在施工前進行驗線?

所謂施工放線,是指通過對建設工程定位放樣的事先檢查,確保建設工程按照規劃審批的要求安全順利地進行。

根據2018年修改的《江蘇省城鄉規劃條例》第44條,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驗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驗線。未經驗線,不得開工。

農村集體土地上的農村村民自建住房的規劃驗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進行。

對此,龔興旺的解釋是,施工建設放線比較專業,鄉政府當時沒有注意到,直到房屋修好、辦理房產證手續的過程中,有專業人員前來測量,才發現房屋不符合規劃。

卓長龍則表示,他不分管這塊,無法回答。

但兩人都說,不符合規劃的房屋僅佔少數,共22幢,其中8幢老人房,已和相關村民談好補償及安置費,比如,會以略高於評估價的標準補償裝修款,“村民們沒有怨言”。

一幢房屋可能涉及多戶家庭,拆除重建的22幢裡,總共波及了多少戶家庭?

截至發稿,龔興旺未向澎湃新聞記者回復具體數字。

若是推倒再建,這筆賬怎麼算?損失由誰承擔?這數十戶家庭,其中大部分是老人,經得起這樣再次折騰麼?寒冬將至,他們到哪裡過渡?

面對這些問題,卓長龍回應說,“在農村,大家都有親戚朋友,如果沒有親戚朋友,我們會幫他過渡找房子。”

龔興旺表示,老人大多都回到了子女家,其他人家,有的回到了原來拆遷過渡的房子,有的也是找到親戚朋友。

據龔興旺和當地村民介紹,2017年拆遷時,三層小樓和一層老人房,每戶家庭自付款分別是16.2萬元和5.2萬元。這意味著,拆除的這22幢農房,至少價值267萬。

關於“拆除再建”的損失,龔興旺表示,損失是由建設單位造成的,後續會向建設單位進行追償,但他表示暫不清楚建設單位名稱。

龔興旺說,新的安置房仍然在原安置區內建設,戶型、面積與原來的一致,計劃在2020年7月份竣工並交付使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