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身患重病生活困難,高效執行保障民生

身患重病生活困難,高效執行保障民生

4月1日,新密法院執行法官辦公室,申請執行人張某前來領取執行款,執行法官看到他雙手和麵部不時抖動,關心地問起他的病情,對其進行安慰和鼓勵。拿到執行款後,張某連聲對執行法官表示感謝,感謝法官為其主持正義。

五年前,經朋友介紹,張某認識了被執行人馬某,馬某以急需資金週轉為由向張某借款15萬元。借款到期後,馬某以各種理由長期推拖不還,2018年,張某訴至法院。該案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見到了申請執行人張某。只見張某行動遲緩,雙手和麵部不時出現震顫,言語不甚流暢,法官立即詢問其身體狀況。果不其然,張某向法官表示,自己現在得了帕金森綜合徵,家庭經濟緊張,生活困難,急需治療費用。面對此種情況,執行法官立即開展執行工作。通過執行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馬某名下銀行賬戶存有1.8萬餘元,執行法官依法予以凍結、扣劃並交付給申請人。除此之外,未發現馬某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執行法官多次與馬某聯繫,要求其履行義務,但是馬某始終不予照面,企圖通過隱藏行蹤來逃避執行。

3月29日,執行法官接到申請人提供線索,被執行人馬某在城區某公司樓下出現,執行法官遂火速趕赴執行現場。來到該公司辦公室,被執行人馬某正在屋內,被執行幹警逮個正著。被帶回法院後,馬某再三表示自己現在經濟緊張,無力償還借款。執行法官對其逃避執行等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同時,努力做其思想工作,將申請執行人身患重病急需錢款用於治療的困難境遇告知他,希望其能知錯就改,積極履行義務。被執行人馬某仍態度堅決,不思悔過。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其依法採取司法拘留。見到法官動真格了,馬某慌了神,趕緊同申請人協商還款事宜,最終,雙方達成和解,申請人張某順利拿到了治病錢,該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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