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承包地的面積基本符合規定,但是家庭承包人員有一半的人沒填上,能否更改呢?

古嶽松


承包地的面積基本符合規定,但是家庭承包人員有一半的人沒填上,能否更改呢?

承包地的面積基本能和村委會的備案面積對上,但是家庭成員有些人確權時沒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能否更改?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必須要更改的。這對於今後子女是否能夠繼承承包權是非常有影響的。如果子女的名字在《權證》上,就證明子女對確權的土地也是有承包權;如果不在《權證》上,那麼子女今後只能是繼承經營權而已。一旦土地承包到期,對所承包耕地的經營權也就終止了。大家需要明白承包權和經營權是兩個概念,如果在您們兩口子百年之後出現徵收耕地,子女名字在《權證》上,能獲得安置費、青苗費以及土地補償金;如果不在《權證》上,是不會有安置費的。因為沒有承包權啊,只是繼承經營權而已。所以,家庭成員的名字是否在《權證》上,對今後的利益保障是很有影響的。

我建議您去村委會諮詢一下,看看是哪方面的問題。是村委會的問題還是土地確權部門的問題。如果是村委會的問題就讓村委會向上級確權部門彙報一下,出份報告修改《權證》;如果是上級部門的問題,你可以拿著戶口簿直接去上級確權部門解決。

這個問題的不是小問題,要儘快解決,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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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的面積基本符合規定,但家庭承包人員有一半的人沒填上,能否更改呢?

這種情況,應該是從事這項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忽造成的,他們有一定的責任。如果有岀入,肯定會更改的。

農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承包的,在簽定承包合同時,家裡有幾口人,就有幾口人的承包權,是不是填寫承包合同時岀現的遺漏,村裡是非常清楚的,如果是村裡的問題,找村幹部是件很容易的事;如果是上級岀現的問題,只要村裡岀個證明,到有關單位提岀你的想法,也是非常簡單的事。實事求是,什麼時候也是真理。

既然已經岀現了這種問題,就要儘快解決,不能以為反正我有那些土地,一點也沒少,就行了。土地承包是幾十年的事情,現在不弄清楚,再過若干年以後,如果岀現別的情況,就很容易岀現其他想向不到的事情發生。

在現實當中就有很多這樣的情況,過去分配的自留地,當時由於法制觀念淡薄,誰也不注意當時分配時各家都是哪個人的,村裡也沒有註明。過了這麼多年後,家庭裡岀現爭地矛盾,沒法解決,個人與村裡之間岀現矛盾,也無法解決。

因此,如果真的岀現這種情況,建議還是儘快更正過來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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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制證單位在姓名攔填寫‘依戶口本為準’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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