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派出所未破的案件會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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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未破的案件怎麼處理?

說實話,派出所的工作量與日俱增,基層民警也是苦不堪言。特別是農村派出所,就那麼幾個人,要想做到案件全破根本不可能,這不但是能力的問題,還有技術上的原因。

其實,被老百姓詬病的案件,主要是盜竊案件發生後的久偵不破。老警雖然沒有官方數據,但農村盜竊案的偵破率並不高,估計能偵破的盜竊案不超過三成。

這些案件怎麼辦呢?派出所每半年就會重新梳理以往未破案件,對於有併案可能或者具備偵查條件的,仍然不會放棄,對於那些沒有任何“蹤跡”可尋的案件,就只能等下去。


老警面面觀


首先我們要知道派出所負責處理什麼樣的案件,之後才能談派出所對案件是如何處理的。

派出所負責的案件包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一、治安案件

公安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的派出機關,公安派出所可以決定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500元以上的罰款、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行政拘留,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機關依法執行。

派出所主要負責治安案件:侮辱、毆打他人、尋釁滋事(治安)等違法治安管理行為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

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的刑事案件,例如故意傷害(輕傷)、盜竊等案件。對於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必須達到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罪、搶劫罪、放火罪、販賣毒品罪、投放危險物質罪和爆炸罪等八類重罪由刑偵部門負責調查。

三、對案件的處理

  • 治安案件: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
    在規定的延長期限內仍舊對案件事實無法定性(無法破案)的,繼續調查,這個是沒有期限的。
  •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對於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複雜線索,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立案後,嫌疑人在逃的,可以網上追逃或發佈通緝令。未確定犯罪嫌疑人的,繼續偵查,沒有偵查期限,直至抓獲犯罪嫌疑人,破獲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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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學道


在一張紙上,還存在你的記憶中。也許,十多年後,會有人挖。說起來,我報的搶劫案也過了十六年吧,都記不清了。


用戶319111162350


等,水落了,石出吧!


奎1969


就這樣了,不了了之


不良人i67


破案面臨多種因素,不要用時間來衡量破案能力。


風默默


公安局破不了的案子多了去了,警察們不是萬能鑰匙的,你不要糾結破案率了吧!不行就你來試試


長安街流浪貓


擱置,等有證據再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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