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交通違法曝光臺】四平交管支隊公路巡警大隊依法查扣一臺“違法王”車輛


【交通違法曝光臺】四平交管支隊公路巡警大隊依法查扣一臺“違法王”車輛


按照部局、總隊關於核查機動車異常數據有關通報和市交管支隊具體部署,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公路巡警大隊高度重視,成立專門工作組,組織精幹警力,嚴查逾期未檢驗、臨近報廢、多次交通違法行為,消除轄區道路安全隱患防範道路交通事故。

通報中吉C87662江淮小型汽車,涉嫌逾期未檢驗和108次交通違法記錄,形成嚴重安全隱患;公路巡警大隊大隊長於鋼召集專門工作會議,安排三組警力,依託查緝布控系統,對吉C87662江淮小型汽車通過調取行車軌跡,研究行駛規律等方法,對該車開展專項研判分析,在其經常出沒的環城公路路段加強攔控措施。

經過三天連續巡查,3月27日下午,當班民警在環城公路西北段發現了吉C87662江淮小型汽車,立即向大隊長於鋼報告情況,於鋼立即指派附近的三組警力分兵把口從不同方位收緊隊形,對該車形成合圍之勢,最終成功攔截並查扣涉事車輛,經過對駕駛員王某詢問,王某對於逾期未檢驗和多次交通違法記錄予以承認。

由於該車交通違法未處理記錄較多,且車輛逾期未檢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扣留車輛,並通知當事人儘快消除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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